成都政法战线英模群英谱(四)
2021-03-25 15:21:04 来源:成都政法


  刘文杰,中共党员,成都中院法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2018年6月,前往凉山州昭觉县挂职公安局副局长,参加为期3年的援彝脱贫攻坚综合帮扶。他是全省规模最大易地安置的"见证人",全程负责安全保障工作,走家串户访民情、听民意、做工作,帮助3900余户18000名贫困群众喜迎新居。他是扶贫路上的"实在人",背起背篓,扛起锄头,入村下田,同贫困群群众一起劳作。他是扶贫路上的"法律人",利用专业法律技能处理矛盾纠纷20余次,帮助43名农民工拿回100余万元拖欠工资。他是抗疫路上的"守门人",持续1个月在大山里吃住防疫卡点,克服冬日严寒、艰苦条件,冲锋在当地疫情防控最前线。2020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2019年脱贫攻坚"五个一"帮扶先进个人(凉山州综合帮扶工作队队员)。




  臧永,男,汉族,48岁,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学历,199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臧永同志从事审判工作25年,自身素质过硬,业务功底扎实,审判经验丰富,工作作风严谨。因工作业绩突出,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五次。2014年、2015年先后两次被成都市委政法委评为成都市"我最喜爱的政法干警"、"成都人民满意法官",2014年被四川省高院、四川省人社厅评为"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2015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系统办案标兵",2016年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被评为四川省十大法治人物、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周航同志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深根一线司法岗位,通过不断探索优化自身办案方式,切实提高了办案效率与办案数量;细研司法审判技艺,探索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审判工作方法,大幅度缩短案件的审理周期,切实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巧抓办案团队管理,按助理个人的工作能力与性格特点精确分工,实现了审判团队成员之间紧密配合、高效运转,打造了一支优秀的专业化审判团队;勇担司改创新重任,先后探索出"要素式审理""裁判文书的模块化制作""司法确认快速通道"等系列创新举措,并总结形成一批高质量经验成果。因审判业绩突出,周航同志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祝增巧,女,汉族,四川省彭州市人,196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1993年6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丹景山人民法庭庭长。祝增巧同志在法院工作27年,共办理各类案件4000余件。祝增巧严格恪守审判工作纪律及法官职业道德,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党员法官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庄严承诺。祝增巧始终不忘共产党员的初心,饱含司法为民的真心,坚守公正司法的良心,不断探索基层审判方法,勇担改革创新重任,真情投身基层治理,把百姓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用过硬的政治素养、贴心的办案方式、一流的司法水准,让法律的温暖紧紧贴在了人民群众的心坎上,甘做群众的"解铃人",被群众亲切地称为"贴心人"。祝增巧同志工作业绩突出,被党中央、国务院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被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联合评为"优秀辅导员";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并多次荣记个人一等功、二等功等。




  高新法院行政庭李燕政治立场坚定,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全庭创先争优,行政庭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四川省法院行政审判先进集体"和集体二等功;业务能力突出,稳妥处理大量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获当事人赠送锦旗12面,感谢信3封,审判成果获全国法院百优裁判文书、最高人民法院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调研成果一等奖、四川省法院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有为担当创新,主持研发"行政审判'141'流程管理系统""1+e公开系统",助力审判提质增效,审判绩效连续6年全市第一;司法服务入微,向机关发送司法建议16篇,到街道、乡镇、社区普法宣传21次,进机关普法培训13次,推进区域机关执法能力提升。




  涂彦同志现任金牛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四级高级法官,2020年12月该同志荣获"四川省先进工作者"称号,系全省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员额法官。该同志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注重办案效果,大局意识强,在民事速裁端口坚持积极主动多办案,办好案。2017年、2018年、2019年三年来,涂彦同志共结案2887件,结案率98.10%;2020年,共收案947件,结案947件,结案率100%。同时,涂彦同志积极践行诉源治理,积极推进调解工作,在实践中形成一套高效高质的"五步"调解工作方法,每年的调撤率达到70%左右,定纷止争效果好。近三年来,涂彦同志分别获得2次市中院嘉奖、3次区委表彰,2019年荣获全省法院"十佳办案标兵"。涂彦同志始终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充分展示了"忠诚、实干、奋进"的金法法官精神,为全院上下正在攻坚的决战决胜未结案消减提振了信心,并为即将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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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莉,女,1969年1月出生,汉族,现任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十陵人民法庭审判员。该同志自1994年8月到龙泉驿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执行局、十陵法庭等部门工作。今年52岁的她,仍作为一名尽职尽责的法官,战斗在婚姻家事审判的第一线,近年来审理了婚姻家事类案件千余件,没有一件积案错案,没有一个当事人闹访缠访,为维护百姓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做出较大贡献。近年来何莉法官的工作得到了各级的肯定,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2015-2018年度成都市三八红旗手、全市法院"办案能手"、第一届蓉城"卓越法官"、"龙泉好人"敬业奉献奖等荣誉。对于这些荣誉,何莉法官态度很淡然,她说,在中国一个个法院中,像她这样的法官还有很多很多,所有法官都是在平凡的岗位上做着不平凡的工作。而她愿意竭尽所能,用法律的光明,用人心的温暖,来减少当事人的伤痛,同时怀揣美好的愿景,希望能有一天,目光所及之处,皆是春暖花开。




  杨宁锋,男,1986年2月生,四川省资中县人,彭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司法警察。2013年到彭州市人民法院工作。在执行局累计办理执行案件1400余件,执结利率95.8%。主要承担疑难案件办理,多次接受当事人赠送锦旗。在办理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工作的案件中,通过创新思维,综合施策,达到较好效果。跟涉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房地产管理局四川分局和68302部队的两个案子在的当事人多次沟通,听取双方诉求,结合实际情况,联系多级政府部门和相关领导,从政策上给予一定的补偿,在法律的框架内最大限度的保证军队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腾退工作,把地交付给部队。获得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和后勤保障部的先进个人表彰。也在2018年工作中评为先进个人。




  徐贵勇同志自2012年到法院工作以来,在研究室岗位上深耕七载,2018年底又走上法官岗位。该同志始终坚持以问题导向为指引,不断加强应用法学研究,大力化解审判疑难问题,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精准适用法律,积极推动法律适用统一,切实守护公平正义,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嘉奖2次,获评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入选全省法院调研人才库,获评全省法院岗位标兵。调研夯实根基,参与并完成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多篇学术成果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表彰,30余篇学术成果在《法律适用》等核心刊物发表。审判有为有位,办案质效始终位居所在业务庭前列,参与办理的涉港澳台调查取证案件被最高法院评为2014年度六大调查取证典型案例之一,庭审被评为第三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全省法院第四届"十佳庭审"、成都法院2019年度"十佳庭审"。撰写的多篇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8年度优秀案例三等奖,被省法院评为参考性案例,被成都中院评为示范性案例。理论与实践相互促进,加强对邮寄送达、诉讼保全、贪污犯罪、非法集资等问题的调研,负责起草多个与审判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撰写多个裁判规则,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她说:"26年时间沉淀下的责任和良知,让她更加审慎果断地担负起了法官有限权力赋予的无限社会责任,她的初心和使命就是在法槌落下的声音里,让每一个当事人倾听到公平与正义。"这就是新津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静同志,同事们都亲切的称她为"李姐"。坚持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自己的初心和使命,推出青年法官服务小分队和法官诊疗室等亮点品牌,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田间地头、群众身边。推动建立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劳动争议一站式多元纠纷平台和房地产纠纷预防解决乒乓,为地方营商环境建设贡献个人力量……。近年来,先后荣获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成都市优秀共产党员、被市法院记"个人三等功"等荣誉。




  黄煜,成都市司法局立法一处处长。从事立法工作二十五年间,黄煜完成地方性法规草案32件、政府规章75件。其完成的所有法规规章中,无一件存在与上位法抵触和侵害人民群众权益的情况,也从未被上级机关撤销、责令修改或受到质疑。先后推动了近二十部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创新性及示范性的地方性法规出台。为地方改革发展、经济社会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符合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的整体要求,大力地促进了地方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和治理方式的法治转型,也切实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20年1月,作为立法为民好榜样,被司法部列入"新时代司法为民好榜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