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在前,四川政法人不退!
2020-02-01 07:32:30 来源:四川政法声音

  这是一个特别的春节,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新冠肺炎疫情来袭,四川政法人或坚守岗位,或牺牲假期重返岗位,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我们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疫情在前,我们不退。

  

  法院系统

  

  1月27日,省法院印发《省法院机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部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对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安排。建议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优先通过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四川移动微法院开展诉讼活动,尽量减少出行。不便网上立案的,可将立案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提交。同时,法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相关案件采取延期开庭等措施。

  

  全省法院执行部门将全面加大网络查控执行力度,用好“阳光执行”系统,依法保障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因紧急情况或者特殊原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向法院申请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庭,或者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执行等措施,法院将在采取有效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依法办理。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到法院的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体温异常者务请先行就诊。

  

  检察系统

  

  1月24日,四川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后,省检察院迅速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全省三级检察院每日报告所辖检察人员有无确诊、疑似病例情况;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涉疫情案件,按照重大敏感案事件要求层报省检察院。同时,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履行检察职能,为有效开展疫情防控营造有利司法环境。

  

  公安系统

  

  全省公安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工作部署,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具体防控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1月28日,省公安厅召开会议,就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

  

  全省公安机关坚持最高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战疫情、护稳定各项工作。各级公安机关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指挥本地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卫健、疾控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联勤联控,积极配合做好人员跟踪核查等工作,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强化社会面整体防控,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社会治安平稳。有针对性做好应急处突预案演练等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应对、稳妥处置。全体公安民警、辅警结束休假、返回工作岗位。加大工作执行、措施落实的检查力度,以最严格的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同时,分环境分类别配齐配好防护用品,配足配好一线民警防护用品,保障民警、辅警生命健康。

  

  司法行政系统

  

  1月26日下午,省司法厅召开紧急会议,对全系统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再安排、再部署,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知》。

  

  省司法厅启动全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突Ⅰ级预案,提出政治站位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畅通信息到位、监督追究到位“四个到位”和九项措施。对全省监狱医疗资源进行整合,成立医疗救治及疾病防控专家组,明确工作职责和指导方案。启动全省监狱、戒毒应急物资采购和相关准备工作。全省监狱、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改为视频探视或者亲情电话。对新收监、新收治的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实行为期2周的医学隔离观察;每天对进入监管场所的人员进行身体体温检测;对离监(所)探亲人员落实每天一报,返回后实行为期2周的医学隔离观察。严格落实全省监狱、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清监查舍责任,每天进行大扫除、大消毒。进一步掌握各市(州)社区矫正对象的情况,做好日询问、日报告制度。加强与地方卫生系统的对接协调,确保监所、戒毒场所的工作人员及被监管人员如发现病例或疑似病例能及时送医。配合当地防疫部门做好各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防疫工作,确保场所的正常运转。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强化情绪管控和心理疏导,确保重点场所人群的稳定。

  

非常时期

  

四川政法人挺在前面

  

对抗疫情

  

我们始终在岗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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