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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印发通知:20条措施做优立案侦查监督
2020-04-03 11:52:33 来源:四川法治报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赵文)昨(2)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为实现“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工作要求,近日,省检察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20条工作措施为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做好两项监督工作提供了明确的“说明书”。《通知》从理念、举措、能力建设三个方面对如何做好新时期两项监督工作进行详细规定。“捕诉一体改革背景下,我们一直在研究如何做好新时期四川刑事检察工作。结合新理念,此次对有效的监督手段和创新的监督举措进行梳理汇总,就是要给全省检察办案人员以明确的指引,务求提高两项监督工作质效。”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说。

  

  为切实做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要提高对两项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持续更新监督理念,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既要通过监督解决个案和共性的问题,保障侦查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又要促进检察机关自身创新发展,履行好新时代检察监督职责。

  

  记者从《通知》中看到,省检察院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等9个方面对做实做强监督提出要求,今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把推进派驻公安检察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通知》要求检察机关加强“行刑衔接”平台运用,在打击破坏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活动中,依托“两法衔接”机制,破解存在的问题,打破“行”“刑”信息障碍,提升协作配合监督效果。《通知》明确,要全面发现并认真办理侦查监督线索,探索设置侦查监督专岗或办案组推动侦查监督专业化建设,推进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应用,加强与侦查机关的外部沟通协作,加强向党委政法委和人大报告,建立多方位的监督外部支持体系等要求。

  

  为做好监督工作,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要从强化侦查监督业务培训、开展督导检查、加强经验总结和情况报送等5方面苦练内功补齐短板。据了解,省检察院将适时编发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综合职能的案例,指导推动工作开展。同时,优化两项监督的考评机制,完善奖惩激励机制,真正发挥绩效考评“风向标”作用,并通过固化长效工作机制等推动两项监督工作科学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