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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 服务保障疫情防控
2020-02-13 17:53:10 来源:四川法治报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赵文)昨(12)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及最高检,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近日,省检察院下发通知,对全省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狙击战提出明确要求。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省检察院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要深入学习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及最高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要正确处理好检察公益诉讼办案与疫情防控的关系,按照所在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在保障办案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稳妥、有效配合、督促相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帮忙而不添乱。

  

  为助力疫情防控,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明确工作重点。要重点关注野生动物保护、生鲜屠宰检验检疫、医疗废弃物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防疫用品市场秩序等领域的公益保护情况及安全风险,注意发现其中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对可能成案的涉及疫情防控公益诉讼线索,要以有利于疫情防控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快捷有效保护为原则,及时主动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认真研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必要性及方式,尽量通过诉前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依法及时处置。对重大案件线索,要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时报上级检察机关。

  

  省检察院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加强内部配合,主动强化与刑事检察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及时了解刑事检察部门办理的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研判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必要性,以有效保护公益为原则准确把握公益诉讼请求内容。对拟提起诉讼的,及时履行诉前公告程序,确保案件的依法高效办理。要强化外部协作,加强与公安、林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健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在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参与疫情防控专项检查等工作,促进公益保护跨部门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