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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全市政法部门将采取四项举措 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2018-11-30 21:20:33 来源:成都长安网

  市委政法委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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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政法部门将采取四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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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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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0日,成都市召开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吴凯作了主题发布。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侯坤平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全市政法部门将采取四项举措,全力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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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转变司法理念,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把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主体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依法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和自主经营权,让企业家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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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以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为首要,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坚持打击与保护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高利贷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依法严惩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犯民营企业财产的违法犯罪,进一步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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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基础,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自主经营权。严格规范涉民营企业执法司法行为,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假冒伪劣、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套路贷”等新型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将依法区分民营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界限,依法审慎适用拘留、逮捕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对违法违规向企业收费或者以各种监督检查的名义非法干预企业自主经营的,坚决依法予以纠正,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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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以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为重点,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权益。充分发挥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作用,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违法犯罪行为,以提升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前研判新经济法律问题,慎重对待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治安、户籍、道路交通、出入境等管理水平,将主动服务贯穿民营企业发展各方面的全过程,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政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