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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购物常遇这三个“骗局”?5分钟!方言版说“法”带你避坑→
2022-11-10 18:56:27 来源:成都政法

“双十一”火热进行中

优惠券领了吗?定金尾款交清了吗?

你在摩拳擦掌

而骗子在虎视眈眈

以下常见的三个“骗局”

你遇到过吗?

听听北京宝盈(成都)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袁勇怎么说?

 

来自河北的消费者王先生,在某服装工厂直播间看到417元3件的羽绒服,主播宣称该羽绒服填充物为90%白鸭绒,填充量为200g至250g,冲着“超高性价比”,王先生立刻下了单。

收到商品后,王先生发觉不对劲,手上羽绒服的质量似乎不像主播说的那么好,便联系商家,希望退货退款并作补偿,但多次协商无果。

律师说法:

北京宝盈(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袁勇: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或者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销售商品份量不足等行为,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遇到类似情况:

首先,要留有有效证据,比如支付凭证等;

其次,与商家协商要求退货、赔偿;

最后,双方协商未果,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起诉至人民法院索赔。

另外,虚假宣传属于欺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宝妈唐女士收到一条境外短信,内容为“尊敬的客户,您好!因您使用某丰快递累计收件达30件,添加微信75**免费领取电饭煲!”唐女士添加微信后,复制对方发来的口令,进入支付宝群聊。

接着,对方要求唐女士下载XXAPP,填写个人资料及收货信息后,对方告知需要完成几单爱心返利任务才能发货。唐女士按要求完成5单任务后,收到了相应返利及对方发来的电饭煲快递单号,这让其对该APP深信不疑。

次日,唐女士继续在群内领取返利任务且选了一单2888元的优质公益单。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后,对方将把唐女士拉进了一个单独的群聊中,并告知唐女士还需要再补一单8888元的公益单,便可以全部提现。唐女士按照对方要求完成了所谓的补单,准备提现,APP的页面却一直显示“系统繁忙”,唐女士立即联系对方询问情况,发现自己已被对方拉黑并踢出群聊,损失共计13850元。

律师说法:

北京宝盈(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袁勇:这是一个典型的电信诈骗,“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在此提醒大家:

1、增强防诈意识,提升识别能力。不乱加陌生人微信、不乱点不知名链接、不乱接陌生人电话,遇到要求转账、汇款的,一定要先核对,要提高警惕,不要贪小便宜。

2、一旦遭遇诈骗,应当及时收集与骗子联系的方式与记录,并拨打110报警。

 

两名在校大学生在短视频上看到某摄影公司“双十一”19.9元体验古装摄影的广告,遂报名参加。

到店后,架不住店员推销,两人先后签订1100元摄影订单协议,以及1588元和24000元的升级服装、选片、相册等“补充协议”。店员还现场引导两人开通网贷服务进行借钱消费,最终两人支付了大部分费用,剩余5900元未支付。

拍摄期间和离店当晚,两人多次提出删减照片、降低套餐标准,被店方以各种理由拒绝。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两名在校大学生无奈起诉。

律师说法:

北京宝盈(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袁勇:商家以低价体验为名,借助短视频等推广渠道吸引消费者下单,实际却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种种诱导消费者加价升级,做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消费决策,甚至引诱在校大学生办理超出自身还贷能力的消费贷,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遇到类似情况,主要是明确三点:

1、经营者应当严守法律规定,遵守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杜绝底价设套、层层加价诱导消费者。

2、小额贷款公司要切实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营销管理,严格贷前资质审核。不得使用欺骗性、引人误解或者诱导性宣传等不当方式,诱导大学生申请消费贷款。

3、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在校大学生,对于低价销售要保持清醒头脑,根据自身消费能力理性消费,避免过度超前消费、高额贷款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