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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元喝瑞幸咖啡,这样的“羊毛”该不该“薅”?
2022-04-19 10:15:23 来源:成都政法

4月18日上午,有网友发现,瑞幸咖啡饿了么app上的椰云系列双杯套餐出现“骨折”价,双杯生椰拿铁、丝绒拿铁等产品价格低至6元,叠加会员红包后甚至只需2.5元,迅速吸引大量消费者购买下单。

随后,瑞幸咖啡官方发布道歉信,称由于内部运营人员配置失误,导致饿了么平台相关套餐价格短时内出现错误,门店受到大量异常订单挤压,已紧急取消饿了么平台异常订单并暂时闭店,相关用户赔偿另行通知。

道歉信截图

道歉信发布后,有不少网友表示,企业需要及时止损,取消订单可以理解。

网友截图

 

也有网友表示,企业内部运营出现的失误,不应该由消费者承担损失,更不应该单方面退单。

网友截图

 

“企业运营失误出现超低定价导致大量异常订单”的情况,并不是第一次出现。2021年10月,元气森林淘宝店铺“元气森林官方店”由于运营操作失误,导致大量超低价订单远远超过了店铺实际库存,官方运营团队发布公告表示,将为14.05万个下单用户每人寄一箱白桃气泡水(15瓶装),并先停止一切销售,专注跟进此次事件的后续处理,直到问题完全解决。

包括此次瑞幸定价失误事件,也有网友认为这些所谓的“失误”其实更像是是商家的一种营销手段。

实际上,根据《民法典》及《电子商务法》相关法律条款,无论是营销还是失误,消费者都不应、也不能成为最终“埋单者”。“若造成的损失完全系平台自身过错,消费者并无任何欺诈等心态,在这种情况下平台要求强制返还,会给消费者造成较大损害,属于明显限制了消费者权利,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

但需要明确的是,利用平台漏洞“薅羊毛”也存在法律风险。借助第三方软件“钻漏洞”、利用平台漏洞牟取利益、购买他人身份信息进行刷单……即使商家平台存在技术漏洞,消费者也不能以此作为借口,逾越法律的红线。

相关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约定消费者支付价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