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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涉执行 青羊法院调解化矛盾
2020-12-29 11:39:38 来源:四川法治报

   本报讯(记者 赵诗柯)近日,成都市青羊区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执行法官调解,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义务。
  
  王某与陈某离婚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后离婚,调解协议约定双方共有的两套房产归陈某所有,共有的车辆归王某所有,王某支付陈某30万元。调解协议生效后,王某有10万元未支付给陈某,陈某也未将车辆归还给王某,双方都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遂分别向青羊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月24日,执行法官要求王某、陈某来青羊区法院进行执行调查。执行法官得知双方矛盾较深,遂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从法律、道德、婚姻角度耐心地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陈某当天将车辆开至法院,当场将车辆返还王某,要求王某限期支付10万元。于是,王某也承诺将于10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10万元,并请求青羊区法院暂扣车辆,若到期未履行,王某则同意对车辆进行评估拍卖。后来,王某按时将10万元缴纳至青羊区法院案款专户。双方互谅互让,终使该案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