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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执法队”覆灭记
2020-11-12 10:46:12 来源:四川法治报

   陈睿 本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有这样一个犯罪团伙,以乡邻家族关系为纽带,以开办公司为掩护,招募、吸纳组织成员充当“地下执法队”,大肆收取“保护费”。如果有商户不交“保护费”,该团伙便持刀砍人。不仅如此,该团伙还通过高利放贷、暴力催收、虚假诉讼、妨害公务等犯罪活动,疯狂敛财近亿元。
  
  今年9月,成都中院公开宣判这起20人的涉黑案,判处首要分子武德光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至拘役6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对扣押、查封、冻结的武德光等人的违法所得、孳息和犯罪所用财物,予以没收、追缴。
  
  纠集闲散人员收“保护费”
  
  2002年,武德光与罗耀合伙经营货运公司期间,因企图垄断水产运输线路谋取利益而实施犯罪,两人均被判寻衅滋事罪入狱。
  
  2003年,武德光刑满释放后陆续招募10余名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有组织的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为了谋取利益,他对外宣称,凡是在他“地盘”内的娱乐场所和个体商户,都要向他按月缴纳“保护费”或“看场费”。
  
  2003年,刘某和宋某在武德光的“地盘”内合伙开了一间KTV,由于位置好,KTV的生意也很好。武德光认为刘某和宋某在自己的“地盘”上做生意,便派手下“小辉”去收“保护费”。刚开始,刘某和宋某并没有给“保护费”,武德光觉得需要侧面“敲打”一下他们。
  
  某日,在KTV楼下,武德光和手下小弟因车辆通行问题与同在KTV玩耍的其他人员发生口角并打斗。一番打斗后,武德光不解气,又安排手下召集其他小弟赶至现场,继续与对方打斗,致使对方多人被捅伤。最后一批小弟赶到现场时,民警已经在现场调查处理。在民警在场的情况下,武德光和手下仍然试图殴打对方人员。最终民警鸣枪才制止了打斗。
  
  对方人员被送至医院救治后,武德光手下再次追至医院持棍棒追打对方。最终,经鉴定,对方人员中两人受重伤、1人受轻微伤。事后,武德光组织参与打斗人员在KTV聚会以示“奖励”。此后,刘某和宋某开始定期向武德光缴纳“看场费”。
  
  巩固地位连“自己人”也打
  
  罗耀与武德光一起蹲过监狱,也是该组织的最初“召集人”之一。
  
  2005年,罗耀打算脱离组织。但武德光为了进一步强化组织内部控制,便安排手下将罗耀打成重伤。从此之后,当地人都知道武德光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这也极大地提高了武德光在当地的恶名和非法地位。
  
  此后,武德光以乡邻家族关系为纽带、以开办公司为掩护,继续招募和吸纳组织成员。最终形成以武德光为首,骨干成员相对固定,积极参加者和一般参加者众多,结构稳定、层级清晰、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犯罪组织有组织纪律和活动规约,对维护犯罪组织利益有功的成员予以经济奖励或委以重用,对不服从安排的成员或者意图脱离组织的成员进行暴力殴打、加害、辱骂等。
  
  暴力催收逼人妻离子散
  
  何某某因急需用钱,向武德光开设的服务公司贷款5万元,约定每月还款2500元。但何某某实际拿到手的只有4.5万元。
  
  临近还款期限,武德光的小弟“秋秋”带了几个人找到何某某。何某某解释自己已经还了款,但“秋秋”根本不给他说话的机会,将何某某带到偏僻地带,让其按要求支付违约金并写下“欠条”。何某某孤身一人,只得答应了“秋秋”的“要求”,写下“欠条”后才得以脱身。
  
  后来,何某某借新还旧,原本的5万元借款滚到了近20万元。他东拼西凑,也无力偿还。“秋秋”便派人每天到何某某家和工作单位围堵,有时将何某某“约到”茶楼“喝茶”,有时“约到”宾馆“聊天”……都是为了逼他还款。在“秋秋”一伙的威胁和恫吓下,何某某最终将房子抵押给了武德光。
  
  其实,这只是武德光犯罪组织众多高利贷案例中的一起,武德光和其手下长期对外放贷并采取暴力手段催债,通过将利息打成借条,利滚利,把人逼得妻离子散,远走他乡,有家也不敢回。
  
  犯罪组织及成员敛财近亿元

  
  经调查,自2003年起,该犯罪组织采取纠缠、滋扰、恐吓等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经营、生活;依靠组织势力及“恶名”,公然对抗国家机关正常执法,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此外,该犯罪组织还积极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以寻求庇护。案发时,该犯罪组织及成员拥有的不动产、车辆、存款、现金和尚未收回的债权共计价值近亿元。
  
  同时,该犯罪组织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虚假诉讼、窝藏、洗钱、妨害公务等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共造成3人重伤、3人轻伤、1人轻微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
  
  今年9月30日,成都中院审理该案后认为,武德光等20名被告人的上述行为已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根据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并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虚假诉讼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窝藏罪、洗钱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