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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藏鞋里想过关?休想!
2020-06-29 11:16:50 来源:四川法治报

  将毒品藏在鞋子里偷运回国机场被抓,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偷越国境运输毒品案,这起案件是该院2019年度的十大典型案例。

  

  记者了解到,本案被告人陈某到缅甸勐拉地区“皇家赌场”参与赌博时,与同住一个房间的高某相识,经高某介绍,陈某与当地的毒贩子搭上线。为获取高额的运输费,陈某在勐拉、康邦地区接受多人指示,将毒品藏在特制的鞋内准备运回国内。2019年2月26日,陈某从境外出发,带着毒品沿小路从佤邦越过国境线到达云南沧源境内。第二天,陈某乘坐8L9570次航班从沧源到达成都。2月28日中午12时许,被告人陈某准备乘坐MU9929次航班由成都飞往烟台,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T2航站楼15号安检通道过安检时,被安检人员查获。民警现场从陈某的鞋底内查获24袋颗粒状物质,共计4427颗(其中红色片剂4381颗,绿色片剂46颗)。经现场称重,上述颗粒状物质共计净重448.75克。经鉴定,从上述物质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双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为获取高额报酬而帮助他人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448.75克,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受他人指使而运输毒品,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扣押在案的毒品系违禁品,应当予以没收、销毁;手机、SIM卡及运毒专用鞋系作案工具,应当予以没收。根据被告人陈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等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对扣押在案的毒品、手机、SIM卡及运毒专用鞋,依法予以没收。

  

  (四川法治报记者 王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