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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不戴口罩抓伤民警 获刑8个月
2020-02-20 17:07:09 来源:四川法治报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等网络虚拟平台,以出售口罩为由从事诈骗活动;有些人拒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戴口罩,拒不配合执法人员,还出手殴打、抓扯执法人员。这些阻碍疫情防控工作、涉嫌防疫物资诈骗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惩处。

  

  19日,成都高新区法院采用远程视频开庭方式,依法快速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唐某某构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这是成都法院宣判的首例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妨害公务罪案件。

  

  2月5日,被告人唐某某在成都高新区一小区门口,拒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戴口罩,严重扰乱防疫工作秩序。群众报警后,唐某某拒不配合民警现场处置,并将民警口罩扯下、面部抓伤,民警随即将其控制。5日当天,高新区公安分局将唐某某刑事拘留,同日变更为取保候审;14日,高新区检察院决定对其予以逮捕;17日,案件移送到法院后,高新区法院立即启动疫情相关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程序,当日立案,并于次日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并安排庭审事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然以暴力方法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应当以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唐某某系初犯,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王强 记者 刘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