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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车牌留微信 敲诈不成反获刑
2020-01-10 14:59:45 来源:四川法治报

  一男子在龙泉驿区盗走多辆小车车牌,将其藏匿于附近,并留下微信二维码向车主讨要车牌“赎金”,没想到,敲诈勒索不成反被抓。近日,记者从龙泉驿区法院获悉,被告人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9年3月中旬,每当午夜时分,大家都在被窝里酣睡之时,“夜行人”张某便携带作案工具,在龙泉驿区多处街道、小区路边,将小车的前车牌照拆下,藏匿于附近,并在车窗上张贴自己的微信联系方式。一旦被害人通过微信与之联系,张某便向车主讨要车牌“赎金”。车主向其转账后,张某再将藏匿车牌的地点告知车主,让其自行取回车牌。2019年3月14日至3月19日期间,张某以这样的作案方式,共盗取15张汽车牌照。

  

  多行不义必自毙。被害车主向警方报案后,张某很快被公安机关挡获。

  

  龙泉驿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汽车牌照本身虽不具有经济价值,但被害人的损失包括汽车牌照补办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及相关手续费用,无法用价格予以衡量,且汽车牌照仍属于被害人私有物品。本案中,张某确有偷取汽车牌照并藏匿的行为,虽不具有将汽车牌照占为己有的目的,但其藏匿车牌的行为产生对汽车牌照的实际控制,使得该汽车牌照脱离被害人的控制之下,应当认定为刑法上的占有。张某多次盗窃车牌的手段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已构成盗窃罪。最终,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龙法宣 杨梅 记者 赵诗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