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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近六旬相貌平平 她却让 3 名男子中招
2019-10-10 07:45:56 来源:四川法治报

  赵倩 张倏越 赵银熙

  

  现年57岁的李某某是一名相貌平平的农村妇女,然而,她却用同一种伎俩让3名痴情男子“中招”,纷纷拜倒在她的 石 榴 裙 下……近日,绵阳市游仙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初次行骗

  

  假借买房骗“恋人”3万元

  

  2016年3月,朱某某在绵阳市游仙区玉河镇的一家茶馆里喝茶时,认识了男子李某某,两人聊得十分投机,便互留了联系方式。此后,两人经常约会,逐渐发展成为恋人关系。

  

  同年6月,李某某声称自己在梓潼县某炼油厂附近某村的土地被征收了,希望朱某某能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给她,这样就可以多报一个户口,得到的赔偿款足够两人买一套房子了。

  

  朱某某信以为真,觉得李某某找自己办这件事,真的是要为两人购置一套房子,便按照对方的要求照办了。此后,李某某成功取得了朱某某的信任,以买房为名,先后骗取朱某某现金3万元用于自己挥霍。

  

  二次行骗

  

  种种借口骗“男友”1.65万元

  

  李某某和“男友”王某某的相识,同样在茶馆内。有了朱某某这个成功“发财”之道的经验,此时的李某某已轻车熟路,很快就与王某某确定了恋爱关系。

  

  2017年5月,“现任男友”王某某接到李某某的电话后,立即赶到绵阳市游仙区石板镇汽车站。两人见面时,李某某对王某某说,她离婚了,欠了前夫3万元钱,要王某某马上借2万元给她还债。

  

  王某某十分耿直,立即将身上所带的1500元现金全部交给了“女朋友”李某某。此后,李某某又先后以父亲生病、姐姐摔断腿、父亲死亡需要料理后事等借口为由,先后骗取王某某现金1.5万元,供自己挥霍。

  

  再次行骗

  

  以彩礼为由骗“老人公”2万元

  

  2018年2月,爱子心切的邓老汉为了给儿子找个对象,在他人的介绍下,认识了李某某。让邓某某没有想到的是,对于这门亲事,李某某很爽快地就答应了。但是,李某某对邓老汉提出的一个条件是,如果要嫁给邓老汉的儿子,就要给她拿28000元彩礼。当时,邓老汉说自己没那么多钱,就找亲朋好友借了一些,一共凑了1万元,交给了李某某。

  

  为了进一步博取邓老汉及其家人的信任,李某某还将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及《离婚证》全部交给了对方保存。

  

  10余天之后,李某某再次找到邓老汉,谎称自己因为离婚,需要归还前夫的一笔欠款。这一次,邓某某再次筹措了10400元,交给了未来的“儿媳妇”李某某。李某某将骗来的2万余元现金用于了自己挥霍。

  

  法院判决

  

  犯诈骗罪获刑并处罚金

  

  近日,绵阳市游仙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到庭旁听的被告李某某的家人证实,李某某的确已经离婚,同时说明,李某某平常就有到处借钱的习惯,而借的钱,几乎都赖着没有归还别人。

  

  游仙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李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可依法从轻处罚;且退还了部分赃款,依法可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李某某退还3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