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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法院审结一起融资融券交易纠纷案
2019-05-21 14:42:18 来源:四川法治报

  借助证券交易系统进行技术演示

  

  高新区法院审结一起融资融券交易纠纷案

  

  本报讯(朱政勍 记者 刘冰玉)昨(20)日,记者从成都高新区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借助证券系统现场技术演示,公开 开庭审结一起融资融券交易纠纷案。

  

  2017年9月,柯某在华西证券公司开设信用资金账户用于证券交易(含融资融券),其后,因柯某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清偿平仓线,华西证券公司对柯某账户内证券资产采取了强制平仓措施并收回部分融出资金,随后,华西证券公司于2018年9月向高新区法院起诉,要求柯某返还融资本金478万余元及相应融资利息、违约金。

  

  柯某认为,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非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华西证券公司作为专业机构,非但不指出相关股票不是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反而为了继续收取利息而让客户继续交易,涉嫌违规操作,也未履行双方约定的义务。据此,柯某提出反诉,要求华西证券公司承担其融资融券交易损失的一半即806万元。

  

  由于该案标的金额较高,且就证券公司对客户交易证券有无提醒义务和是否尽到了提醒义务,双方争议较大。

  

  高新区法院借助证券交易系统当庭进行了技术演示,通过演示法院查明,柯某系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上述股票,华西证券公司已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对普通交易和信用交易设置了不同的交易模块,并对两种交易进行了功能隔离,使得客户无法通过信用交易买入非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并就非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以界面对话框形式向客户作了合理提醒。

  

  最终,高新区法院支持了华西证券公司的诉讼请求,驳回了柯某的反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