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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操作摇号 男子诈骗47万
2019-05-07 10:16:55 来源:四川法治报


  在成都申请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必须先摇号。因此,“帮”人操作摇号提前拿到经济适用房或公租房,便成了某些人眼中的“商机”。

  

  近日,成华区检察院便发布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不法分子卢某以帮忙违规办理经济适用房为诱饵,以收取手续费、定金、首付等名义,骗取10余名被害人共计473970元。最终,卢某被成华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4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

  

  2017年10月,卢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了有偿办理成都市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摇号的信息。没多久,卢某前公司同事冉某找他帮忙摇一套公租房,卢某爽快答应下来,并让冉某提交公租房摇号的相关的资料。

  

  随后,卢某以各项费用为由一共收取冉某43000元。其间,冉某又介绍了两人找卢某帮忙办理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卢某再次以各项费用为由收取40000元。

  

  长时间没有得到卢某的回复,冉某逐渐产生了怀疑。为了获取冉某等人信任,卢某以事情办理好了为借口,分别叫他们到成都市房管局去签合同。见面后,卢某要求把剩下的20000元先付清。收到钱后,卢某带着3人进了房管局,其间,卢某接了一个电话,随后表示帮忙办事的领导在开会,今天没时间签合同。冉某等人与他分开后,卢某便把冉某等人拉黑,断绝联系。

  

  卢某等人意识到被骗后,立即报警。经过调查,卢某先后以帮忙违规操作公租房为由诈骗10余人,金额共计47万余元。

  

  2018年3月,卢某被警方抓获,在现场发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新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两枚印章。经查,两枚印章都是卢某在网上找人伪造用于给办理贷款的客户做假资料去银行贷款用的。

  

  今年2月,成华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卢畅犯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提起公诉。经审理,成华区法院对卢某作出上述判决。

  

  成华检 记者 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