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律师说法
拖欠69万工资后“消失”,成都一工厂老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获刑
2019-05-06 10:10:21 来源:川报观察


  川报观察记者 任鸿 唐子晴

  

  拖欠37名员工工资后失联近两年,工厂老板最终被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获刑两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5月5日,记者从崇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提起公诉,被告人任某某获有罪判决。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1年11月,任某某以租房的方式注册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餐桌餐椅生产。2016年年初,任某某将公司业务转为定制家具生产,但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公司最终拖欠了37名员工的工资,共计69万余元。

  

  面对讨薪的员工,任某某于2016年9月逃匿并关机,该厂员工只有向崇州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投诉。经审查,崇州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作出责令任某某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所拖欠工资的决定,但任某某并未按时完成支付,且手机仍处于关机状态。2018年7月29日,任某某在南充市被公安机关挡获归案。

  

  庭审中,任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供认不讳。崇州市人民法院根据任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和社会危害性认定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成立,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