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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借贷美容 拒绝还款付息被诉
2019-04-16 09:28:11 来源:四川法治报


  本报讯(武侯法记者陈博)想去美容整形却发现钱不够,美容整形公司给她推荐了借贷,她却以美容整形服务没有全部完成为由拒绝还贷,随后被告上法庭……近日,武侯区法院审结了这起债权纠纷。

  

  2017年7月,张女士接受了某美容整形公司提供的整形服务。在该公司介绍下,张女士与刘某,及某信息技术公司签订了《平台借款协议》,约定张女士向刘某借款29800元,用于支付美容费用。之后,张女士依约按期偿还了五期借款本息,但自2018年1月起,她开始拖欠偿还借款本息。4月,该美容整形公司和某信息技术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对张女士剩余的债权及相关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一并转让给该公司,经多次催收未果,该信息技术公司将张女士起诉至武侯区法院,要求偿还借款本金18133.69元及利息、罚息。

  

  张女士在法庭说,自己做美容项目是事实,但公司承诺的是美容项目免费,还款五期是被威逼利诱所致。张女士还强调,个人信息材料是向美容整形公司提交的,并不知道是给了某信息技术公司办借贷。该美容整形公司已经倒闭,美容项目只做了一部分,因此撤销贷款理所当然。

  

  法院审理认为,作为原告的某信息技术公司提供的借贷合同,债权转让等材料合法,因此债权转移有效,作为被告的张女士应归还借款。而张女士辩称的美容项目免费,因未提交相关证据予以证明,且本案系追偿权纠纷,二者不是同一法律关系,故对张女士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最终,法院判决张女士归还某信息技术公司借款本金18 133.69元及相应利息、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