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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电缆致列车停运 一村民获刑3年
2018-03-29 16:49:21 来源:四川法制报

  28日从成都铁路运输法院获悉,3月20日,该院宣判一起破坏高铁设施设备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告人李某某盗窃正在使用中的铁路电缆,致该线路上两车晚点、两车停运。经审理,法院判决李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铁路企业损失1.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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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0月5日凌晨3时许,都江堰市村民李某某在成都铁路局集团公司成灌高铁离堆公园支线K0+50m至K0+480m处割盗电缆线440米,致使该路线上行车中断3时51分,两趟动车晚点,两趟高铁停运,给铁路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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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盗窃正在使用中的铁路电缆线,尽管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足以使列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据此,该院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铁路企业损失12320元。宣判后,被告人家属代被告人当场赔付了给铁路企业造成的全部损失。法院呼吁广大市民和群众爱护铁路、爱护高铁,保护铁路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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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志延 郑小梅 记者:蒋京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