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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售后包租之名 非法集资1.9亿元
2018-02-08 15:59:46 来源:四川法制报

  2月4日—5日,本报连续对2017年度(首届)“成都检察机关典型案件”进行了发布,今日,本报继续发布12起典型案件中的第五、第六件,分别是程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侦查监督案,陈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骗取贷款审查起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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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案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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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价的个人信息高昂的购买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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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2015年11月以来,程某某、晏某某利用网络非法购买公民个人身份信息,并通过网络传输给张某让其筛查可用账户,对账户进行解绑后,多次伙同刘某某盗窃他人支付宝账户内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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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后,蒲江县检察院认为程某某、晏某某、张某还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遂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电子证据的收集、固定提出意见,协调涉案公司派员参与提供技术支持,并要求该公司加强平台监督与管理,提升安全措施,建立账户资金异常报警机制。2016年10月,蒲江县检察院以程某某等4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罪名依法提起公诉。2016年11月,蒲江县法院分别判处程某某等人两年两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判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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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意义:该案系全市首例涉支付宝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蒲江县检察院敏锐捕捉漏罪,成功追诉嫌疑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的成功办理,对切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与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链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发生具有积极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普及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有关法律知识、增强社会公众防范意识;有利于督促拥有公民大数据的相关单位和企业,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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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评人意见(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松):检察机关办理此案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一是有力监督,有效追诉。二是制发检察建议,延伸办案效果。另外,检察机关还根据本案犯罪嫌疑人低龄化的特征,就构建青少年犯罪社会防控帮教网络,向党委政府提出了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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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案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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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后包租马甲下实为非法吸收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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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2009年以来,陈某伙同华某某等人,利用二手房分户销售不需要预售许可证和备案登记等房产监管漏洞,采用分户销售、约定投资回报等方式,以销售几家酒店的名义,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近1.9亿元。受理该案后,成都市检察院精细审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以补充侦查建议和追诉函对漏罪漏犯问题开展追诉。通过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发建议追赃函等方式,督促公安机关冻结、查封、扣押涉案资金、酒店、车辆等大量财产;案件起诉至法院后,办案组根据被害群众提供的线索,再次发出追赃函,冻结广告公司的广告宣传费、关联公司账户资金以及承租酒店租金300余万元,最大限度地挽回被害群众的经济损失。2014年12月,成都市检察院以陈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诈骗罪、骗取贷款罪向成都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4月,成都市中级法院判处陈某等人18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该案于2017年9月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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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意义:该案在近年来高发的“非吸”类案件中具有代表性。成都市检察院在罪名认定、漏罪漏犯追诉等方面开拓性工作,为类案办理提供了借鉴和示范。检察机关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强化追赃挽损工作,最大限度挽回被害群众经济损失,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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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评人意见(省人大代表、成都市律师协会会长阳运逵):成都市检察院服务大局,补充大量证据材料,为将该案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倾注了大量心血。同时,成都市检察院还注重挽回损失,通过发函、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挽回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也为办理其他非法集资案件树立了标杆,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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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王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