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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江湖的“小龙坎”之争
2018-02-06 11:40:20 来源:四川法制报

  1月17日中午,5名“食客”走进成都一家仿冒的小龙坎火锅店。点完菜后,他们却并未专心用餐,而是仔细拍下店铺的招牌、店饰、菜单……原来,这5人里有律师,还有公证员,他们正在开展保全证据公证工作。这起公证也揭开了“小龙坎”商标维权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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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的1月3日,成都餐饮界一条爆炸性消息传开:“小龙坎”商标已被小龙坎全资投资方四川仁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众公司”)成功注册。多个商家相争的“小龙坎”商标,仁众公司是如何“突出重围”的?本报记者通过多方采访,还原其在法律层面“过关斩将”,成功注册“小龙坎”商标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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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百家“小龙坎”孰真孰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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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龙坎”火不火,排过队的人都知道。但是,哪些是正宗的,哪些是仿冒的,却让人看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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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7月,第一家小龙坎老火锅在成都水碾河开业。当2015年4月在春熙路开出第四家店时,顾客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2015年11月,小龙坎春熙路概念店面世,火爆的排队场面让其成为当年最受关注的餐饮“网红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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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名气增大,小龙坎老火锅也开始遇到巨大的苦恼——仿冒店层出不穷。“当时我们只想以小龙坎老火锅名字做一家小火锅,没想到做得这么好。早在2014年6月13日,我们就委托了成都勤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小龙坎’商标。”仁众公司媒体公关负责人何小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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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的是,2015年下半年,仁众公司去核查申请情况时,发现因成都勤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未缴纳相关规费,导致申请未被受理。同年10月,仁众公司委托顶呱呱知识产权团队重新申请注册。“申请商标过程中,市面上的仿冒情况已非常严重。正宗的小龙坎老火锅只有11家门店。但截至2016年下半年,第三方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共有数百家仿冒店,还出现了以仿冒店向全国招商加盟的情况。”何小姐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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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关斩将”的注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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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关:地名不能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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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得知仁众公司重新申请注册“小龙坎”商标后,曾有人提出异议:“不是说法律规定地名不能注册为商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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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对此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了咨询。“地名并非不能注册为商标,只是法律对此有所限制。”成都工商部门的张姓工作人员介绍说,《商标法》第十条列举了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也就是说,县级以下行政区划的地名是可以作为商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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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小龙坎街道是重庆市沙坪坝区的一个街道。根据重庆沙坪坝微政务的介绍,小龙坎原来叫小门坎,是通往成都的必经之路,从平顶山下来的石梯坎在两石壁前穿过,就像一座座石门,所以叫小门坎。根据法律规定,小龙坎作为一个街道名,可以被注册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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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关:出现近似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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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过程中,仁众公司很快遇到了另一个难题——已有自然人于2014年12月22日申请了“小龙坎电台巷大龙火锅”商标,该商标专用权的期限为2016年3月7日至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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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2016年8月,仁众公司收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针对“小龙坎”商标的驳回通知书。通知书中将“小龙坎电台巷大龙火锅”作为了引证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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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证商标就是驳回商标申请时用来证明他人已在先申请和注册了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仁众公司一方面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另一方面联系引证商标所有人沟通协商,最终达成协议。仁众公司将相关材料公证后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7年3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最终给予“小龙坎”商标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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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关:利害关系人提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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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龙坎”商标进入公告程序后却再生波澜:有利害关系人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出异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一个商标未申请通过,通常有两个原因:第一,已经有人申请;第二,使用这个名字的人太多,使得这几个字陷入争议。”该张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龙坎”商标这时遇到的即是第二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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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有“小龙坎”信息的企业超过几十余家。而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商标申请查询服务中,2014年到2017年期间,在餐饮服务第43类有数百个关于“小龙坎”的商标申请。正是因为国内多家公司抢注“小龙坎”商标,使得该商标使用存在争议。“此前,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去仁众公司的多家小龙坎老火锅店现场拍照,进行证据保全公证,以此将仁众公司对‘小龙坎’的使用证据等进行固定并出具公证书,这些材料都提交给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律政公证处公证员余心韵介绍说。2016年10月,仁众公司为维护自身权益,也为可能发生的纠纷准备证据,向律政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运用公证手段为其知识产权保驾护航。相反,提出异议者却无法提供支持其观点的充分证明。最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于该异议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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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开始的维权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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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6月20日,“小龙坎”商标的公告期结束。2017年12月,仁众公司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对“小龙坎”商标予以注册的公告,“小龙坎”商标正式归仁众所有,专用期限为2017年6月21日至202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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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众公司还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应体系。何小姐透露,仁众公司已携手专业知识产权团队申请注册“川龙坎”“坎龙小”“大龙坎”“正宗小龙坎”等近似商标。同时,对线下门店标志性装饰装潢进行申请并获得“小龙坎内景”“小龙坎柜台”“小龙坎入口”“小龙坎品牌介绍”“小龙坎标识”等系列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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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小龙坎”商标注册成功后,仁众公司第一时间向大众点评等第三方平台发出通知,要求将仿冒小龙坎店下线。据悉,多个第三方平台已陆续下线全国未授权小龙坎店,仅大众点评就已将数百家小龙坎店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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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的作用还在继续发挥。余心韵告诉记者,“很多侵权证据会随时间消失或被抹灭,而保全证据公证就是要将证据固定下来。近日,我们走访了多家仿冒小龙坎火锅店,拍下店招、店饰、菜单,进行证据保全并出具公证书。公证保全证据是全方面的,不仅是实体门店,针对仿冒的网络平台及仁众公司与加盟商签订的协议等均可以公证,而公证在维权时将发挥重要作用。”何小姐也表示,“商标的获得只是一个开始,‘小龙坎’商标的维权之路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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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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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要用好知识产权保护“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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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是一项重要的战略资源,是保证品牌长久化和稳定化的重要保证,企业一定要重视商标保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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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瀛领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律师曾文忠表示:“不管是公司名称、品牌名称还是门店名称,只要是没有被注册为商标的品牌,均可以被他人使用。所以‘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将公司名称、公司品牌注册成为商标,才能为公司之后发展保驾护航。因为如果事前没有做好商标保护工作,后期维权是一个十分耗费人力、物力、财力的过程,哪怕是通过诉讼争取。而且,企业在进行商标注册时,也应注意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尽量体现企业特性而不是地名等普通性的名称,为工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保护企业商标权提供更有效的界定。”“我们也欣喜看到维权的难度在逐步降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提出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名称可受到法律保护。1月2日最高法发出《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要求‘建立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所以,企业一定要用好知识产权保护这把‘利剑’。”曾文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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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兰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