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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普兴街道,有位75岁的模范调解员
2024-03-20 10:25:03 来源:成都日报

每个星期一、三、五的早上,75岁的张峻卿8点就从新津城区出发,坐公交车来到10公里外的普兴街道岳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这里,有新津区委组织部设立的“连心”老党员工作室。每周这三天,他风雨无阻在这里接待前来咨询和调解的群众。

虽然头发花白,但他脸色红润,声音宏亮,走路带风,“我年轻时当过6年兵,是‘国防身体’。”张峻卿对此很骄傲。退休前,他曾担任金华镇司法所所长,退休后从2011年起,他利用自己几十年从事司法工作积累的法律经验,长驻岳店社区,从事法律咨询和基层调解工作,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成就感 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今天上午接待了三拨群众,其中需要重点调解的是一对80多岁老年夫妻的财产纠纷。”3月15日上午11点半,张峻卿送走最后一名群众后,对记者谈起了他的日常工作。

“现在最常接到的就是关于财产继承、经济纠纷等方面的咨询和调解。”张峻卿告诉记者,随着普法的深入,现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知道凡事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再加上岳店社区是新津最大的集中安置区之一,居民之间矛盾纠纷多,“每化解一起矛盾纠纷,我都感觉很有成就感,自己的工作很有价值。”

由于两位当事人年纪都很大了,他打算先采取“个别调解”的方式,“我会分别找两个当事人来,单独进行调解,其中的王大爷我已经和他通过电话了,约他下周一上我这里来,我们先谈一谈。”

由于王大爷就居住在旁边的岳店小区,下午,张峻卿又走进旁边的岳店小区里,找院子里摆龙门阵的大妈们了解情况。作为邻居,大家对当事人家里的情况都比较了解,围着张峻卿你一言我一语介绍起来。“心里有了底,到时候调解起来更有把握。” 张峻卿说。

专业性 用纯熟的法律知识为群众解惑

“基层调解,最常用到的就是《民法典》。”张峻卿手边有一本红色封皮的《民法典》,上面贴着彩色标签,一些常用的法条很容易就能翻到。虽然不是律师,但张峻卿持有《法律工作者证》,又长期在新津法院担任陪审员,对各种常用法条非常熟悉。2021年《民法典》颁布后,他又认真钻研学习,用纯熟的法律知识为广大群众解惑。

戴上老花镜,张峻卿翻开厚厚的《民法典》,“我在调解工作中最常用到的就是第1133条,关于继承和遗赠的法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张峻卿说:“遗嘱继承大于法定继承,这是我常给前来咨询的群众普及的法律常识。”

说到这儿,张峻卿提起一起印象深刻的案例:曾有一位老人向某前来找他,称想把自己的拆迁安置房给小女儿一人继承,无奈两个儿子不同意。经过了解,原来小女儿从小抱养给他人,在法律上无继承权,可是向某的养老现在都是由小女儿在管,儿子们没有插手。

张峻卿将一大家子人召集在一起进行调解,他告诉老人的子女,“遗嘱继承大于法定继承,老人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经调解后达成协议,向某的生老病死由小女儿负责,小女儿受赠向某的房屋。同时,向某的其他子女在生活上也要照顾老人、看望老人。

坚守 手写工作台账近百本

在张峻卿的背后,整齐摆放着从2018年到现在的工作台账,每个月一本,一年12本,到现在已有近百本,都装在一个个文件匣里,记录了他每一天所接待的调解事项。翻开内页,记者不由得十分震撼,只见密密麻麻的调解内容全是张峻卿亲自手写,体现了一位七旬老人对待工作的认真和严谨。

仅从2019年起到现在,张峻卿所在的“连心”老党员工作室就接待来人来信来访15000多人次,受理案件3000余件。张峻卿从中选出有代表性的案例,编写了170篇调解故事——《老干部病故后的遗产风波》《再婚后又离婚的财产分割》《年幼女儿究竟由谁来管》……

“张老师很受当地人尊敬,他又懂法律,很专业,调解纠纷很给力。”岳店社区工作人员谢彩梦告诉记者,她2013年刚到社区工作时,张老师就在这里了,“本来以为他年纪这么大了,干不了几年,谁知一直坚持到现在。” 而且,“张老师这两年身体不像以前那么好了,去年还住了两次院。每次住院,我们都以为他不会再来了,结果病好后他又出现在这个岗位上。”

“只要力所能及,我就会履行共产党员的诺言,发挥自己的余热,用法律为人民群众服务。”张峻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