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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2020-08-28 10:04:07 来源:四川法治报

成都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乘客投诉处理率应达100%

  

  本报讯(记者 周夕又)昨(27)日,记者从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官网获悉,《成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对乘客投诉处理率应达到100%。

  

  《意见稿》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接入第三方信息服务平台从事运营服务的,应承担承运人责任。在成都市的服务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履行企业营运安全管理、内部安全保卫、治安防范、网络安全等主体责任。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同时,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法纳税,并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充分保障乘客权益,车内人员伤亡保险额度不低于每人每次事故100万元。

  

  提供网约车服务时,要提供驾驶员姓名、照片、手机号码和服务评价结果,以及车辆牌照等信息。乘客因乘坐网约车引发矛盾纠纷,可向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投诉。网约车平台公司接到乘客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处理,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乘客投诉处理率应达到100%。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网约车平台公司基本信息、服务质量测评结果、乘客投诉处理情况等信息。

  

  《意见稿》还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主动公开定价机制和动态加价机制,通过公司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等方式公布运价结构、计价规则,保持运价标准合理且相对稳定,保障结算账单清晰、规范、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