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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成:推动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创新发展
2021-01-28 10:59:04 来源:四川政法声音

  编者按:


  今天,《法治日报》政法调研版刊发了四川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世成的署名文章《推动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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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如下——


  进入新发展阶段,政法战线面临的形势、任务、要求随之发生变化,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也要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中创新发展,加快构建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系统严密、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助推政法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服务。


  一、充分认识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党委政法委作为党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开展执法监督既是其领导管理执法司法工作的具体形式,也是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创新发展是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关键环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政法领域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铺开、深入推进,但与新的执法司法权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机制尚不健全,需要以更大力度、更宽视野推动执法监督工作创新发展,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执法司法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放权与监督的结合、公正与效率的统一。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内涵外延不断拓展,只有推动执法监督创新发展,才能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科学把握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创新发展的内涵要义


  坚持更高起点,增强监督引领性。强化政治引领,重点监督检查政法单位执法司法活动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否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执法司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是否统一正确实施宪法和法律。强化组织引领,做到“宏观抓共性,微观抓典型”,既注重解决共性问题,又善于发现典型个案。强化法治引领,严格依法规范科学监督,杜绝监督泛滥化、随意化、无效化,确保党的领导监督权威。


  明确监督重点,增强监督针对性。实现和维护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灵魂和生命,也是执法监督的重要使命。强化规范性监督,推动政法单位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权力责任清单,做到执法司法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强化公正性监督,紧盯选择性执法、过度执法、趋利执法等突出问题,运用好案件协调督办、案件评查、执法检查、执法巡查等制度机制,出台统一的执法司法标准和类案指引,推动刚性执纪问责。强化文明性监督,深入一线明查暗访执法司法实际情况,了解人民群众真实期待,推动整治执法司法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有尊严、可感知地获得公平正义。


  加强联动配合,增强监督协同性。坚持系统观念,发挥党委政法委协调各方的职能优势,推动监督更加协同高效。健全党委政法委监督与政法单位监督联动机制,定期召开执法监督联席会议,统筹部署执法监督工作。推动党委政法委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巡查协同发力,根据需要或单独或联合开展监督,逐步实现监督结果互认互用。建立健全党委政法委与人大、政协执法监督情况通报机制,与新闻媒体沟通执法司法工作和意见吸收反馈机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三、丰富拓展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创新发展的路径实践


  做强做深案件评查核查,打造执法监督利器。将案件评查核查作为发现、整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切口,持续做好四川省“万案大评查”工作,在全省三级政法机关部署开展第二次“万案大评查”,实现“滚动式”“拉网式”评查,集中整治执法司法顽瘴痼疾。做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核查工作。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工作,对梳理掌握的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组织开展提级评查、交叉评查、专项评查,深化巩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质效。


  做专做优案件督办协调,铸造执法监督重器。审慎开展案件督办协调,对确需协调的重大、敏感、复杂、疑难案件,省、市两级党委政法委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坚持按照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妥善处理。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和重点关注机制,实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维护司法权威相统一。建立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项督办机制,每年筛选一批涉民营企业重点案件进行督办,加强对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保护力度。


  指导支持政法单位依法履职,增强执法监督底气。推动执法司法态势监测指标体系与政法跨部门办案平台深度融合,全面深入分析研判执法司法态势,为宏观决策提供有效支撑。对个别执法司法问题较为突出的政法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执法巡查,有效掌握执法纪律、执法作风等情况,推动深度整治问题。探索建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评价体系,创设简便易行且能反映实际情况的量化指标,促推各地形成良性竞争的有利氛围。推动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要求,支持政法单位依法惩治暴力抗法、袭警辱警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诬告陷害的政法干警澄清正名,持续强化“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氛围。


  竭力服务保障中心大局,鲜明执法监督导向。积极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定期召开川渝政法合作联席会议,推动川渝两地政法系统进一步深化“1+N”(两地党委政法委联合起草提升区域一体化执法司法水平、服务保障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指导意见,将其作为“1”;两地政法部门分别签订若干框架协议,作为“N”)协作制度体系,提升区域一体化执法司法水平。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定政法机关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指导意见,推动政法单位依法有效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多设“绿色通道”,提供法治便利。


  努力提升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夯实执法监督基础。采取“以省带市促县、集中学与分散学相结合”模式,常态化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全省执法监督整体水平。推动各级党委政法委配齐配强执法监督专职人员,建立省市县三级执法监督人才库,发挥骨干人才在执法监督工作中领头羊、主力军、专业化作用。指导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人员旁听庭审等制度机制,推动构建“条块结合、块上统筹、条上指导”的执法监督联动格局,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