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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作品具独创性受著作权法保护
2020-01-10 15:28:53 来源:四川法治报

人工智能写作领域第一案落槌,法院确认—— 


AI生成作品具独创性受著作权法保护


  机器人不是人,它写出来的东西能享有着作权吗?近日,深圳市南山区法院的一纸判决率先给出了司法方面的答案:AI生成作品属于着作权法保护范围。这一由腾讯公司状告“网贷之家”未经授权许可,抄袭腾讯机器人Dreamwriter撰写文章的案件,为人工智能写作领域第一案,以腾讯公司胜诉告终。

  

  据了解,Dreamwriter是腾讯公司自主开发的一套基于数据和算法的智能写作辅助系统。涉案作品为2018年8月20日,由Dreamwriter智能写作助手创作完成的《午评:沪指小幅上涨0.11%报2671.93点通信运营、石油开采等板块领涨》财经报道文章,文章末尾注明“本文由腾讯机器人Dreamwriter自动撰写”。此文在腾讯证券网站上首次发表后,上海盈讯科技有限公司在当日复制,通过其经营的“网贷之家”网站传播。

  

  法院审理认为,从涉案文章的外在表现形式与生成过程来分析,此文的特定表现形式及其源于创作者个性化的选择与安排,并由Dreamwriter软件在技术上“生成”的创作过程均满足着作权法对文字作品的保护条件,属于着作权法保护的文字作品。

  

  判决书显示:“涉案文章由原告主创团队人员运用Dreamwriter软件生成,其外在表现符合文字作品的形式要求,其表现的内容体现出对当日上午相关股市信息、数据的选择、分析、判断,文章结构合理、表达逻辑清晰,具有一定的独创性”。

  

  法院同时认为,涉案文章是由原告主持的多团队、多人分工形成的整体智力创作完成的作品,整体体现原告对于发布股评综述类文章的需求和意图,是原告主持创作的法人作品。

  

  法院最终认定,被告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网贷之家”网站上向公众提供被诉侵权文章内容,供公众在选定的时间、选定的地点获得的行为,侵害了原告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鉴于被告已经删除侵权作品,法院判定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的维权费用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