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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检察院扎实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积极服务脱贫攻坚大局
2018-09-07 16:51:57 来源:简阳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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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简阳市检察院到简阳市周家乡兰家寺村,走访慰问该院办理的国家司法救助案被救助贫困家庭,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最大限度地解决当事人的实际贫困问题,实现救弱扶贫常态化。近年来,简阳市检察院牢固树立“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的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司法救助工作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找准着力点,深度融入脱贫攻坚大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司法扶贫的特色和优势,彰显了检察机关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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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主动作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建设。简阳市检察院结合该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加强和党委政府部门的工作衔接,和市扶贫办会签了《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成立了简阳市精准脱贫领域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组,加强对精准脱贫领域国家司法救助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及督促检查,下设办公室在简阳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具体负责国家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工作衔接工作的日常事务。该院与市扶贫办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开展常态化工作联系,将司法救助与精准关怀、解困扶贫相衔接,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奠定了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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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突出重点,坚持优先救助,加大救助力度。该院在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的受理和案件办理上,坚持优先救助原则,在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力度上突出重点。将司法救助与精准关怀、解困扶贫相衔接,融合脱贫帮扶政策,将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等特困群众,或者因刑事案件造成家庭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以及刑事被害人为未成年人、老年人以及残疾人,且生活困难的人群列为重点救助对象。在救助力度上,突出重点,在法律和政策许可范围内,为相关救助对象争取高于同类案件救助标准的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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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家司法救助工作效果最大化,结合被救助人及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帮助合理规划使用救助金,定期对精准扶贫中的司法救助对象开展回访,了解司法救助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经济收入、扶贫效果等,确保救助资金使用精准,确保贫困户不会因案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