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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仍是每月5000元
2018-08-29 09:39:13 来源:新华社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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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税起征点仍是每月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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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草案提请27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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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万多人参与、提交意见超过13万条——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大修牵动全社会关注。草案二审相比一审有何看点?释放出怎样的改革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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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征点每月5000元此次不调不意味着后续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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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方意见中,有不少声音希望在一审稿基础上,“起征点”还能再提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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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一审稿草案相比,决定草案显示,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即通常说的“起征点”仍拟按每年6万元(每月50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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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部长刘昆在对一审稿作说明时曾指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综合考虑了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一定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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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月入1万元测算,扣除35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再按2000元左右扣除“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扣除费用,在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情况下,现有税制下每月需缴纳345元个税;改革后,纳税人只需缴纳90元。加上增加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减负力度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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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个税“起征点”是动态调整的,此次不调不意味着后续不动。“起征点”还会结合逐步扩大综合征税范围、完善费用扣除、优化税率结构等改革进程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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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赡养老人支出可抵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抓紧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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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附加扣除,也是个税法第七次大修的一个亮点。根据草案一审稿,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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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决定草案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赡养老人支出,扩充入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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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相关部门正抓紧完善细化政策,初步考虑在标准制定上要适当考虑地区差异因素,但公平起见,将主要采取限额或定额扣除办法,而非据实扣除,并在政策设计上尽量考虑个体报税便利化,尽量减少单一收入来源纳税人自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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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最高税率维持不变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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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决定草案沿用了草案一审稿的内容,维持3%到45%的新税率级距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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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松说,税率级距调整后,绝大多数按月领工资的纳税人,实际税负都会下降。收入越少的减税幅度越大;收入较多的减税幅度较小,但实际减的钱并不少。对部分高收入人群,工薪所得往往不是其主要收入来源,关键要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征管措施,维持一定的税收调节力度,进而促进经济包容性增长。本版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