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二审
2018-08-29 09:39:13 来源:新华社


\r\n
\r\n
  拟适当扩大缺席审判适用范围
\r\n
  
\r\n
  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27日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现行刑事诉讼法于1979年颁布实施,并于1996年和2012年进行过两次大修。
\r\n
  
\r\n
  此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曾对该修正草案进行了初审。修正草案二审稿此次又作出多处修改,包括继续完善与监察法之间的衔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扩大缺席审判的范围等。
\r\n
  
\r\n
  扩大缺席审判适用范围但严格规定程序
\r\n
  
\r\n
  修正草案一审稿新增了缺席审判制度,规定该制度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有的常委会委员、地方、部门和社会公众建议适当扩大缺席审判的适用范围。
\r\n
  
\r\n
  据此,修正草案二审稿将缺席审判适用的案件范围修改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r\n
  
\r\n
  对值班律师职责进行部分调整
\r\n
  
\r\n
  修正草案一审稿中规定,值班律师的职责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辩护。
\r\n
  
\r\n
  有的常委会委员、地方、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值班律师的职责与辩护人不同,主要应是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r\n
  
\r\n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值班律师提供“辩护”修改为提供“法律帮助”并删去“代理申诉、控告”的内容,同时对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值班律师在场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