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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亮相
2018-08-29 09:39:13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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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提居住权 新增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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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日,中国民法典编纂迈出了重要的“第二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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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案包括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共六编,共1034条,是对我国现行的、制定于不同时期的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方面的民事法律规范的全面系统编订纂修和进一步完善,涉及百姓生活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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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编加强业主权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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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中,一些物业服务企业未征求业主意见擅自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外墙、电梯张贴广告等营利。对此,草案增加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草案还明确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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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案专门增加一章规定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并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生活居住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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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问题,草案作出原则性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国务院提出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后,再进一步做好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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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编增加优先承租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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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对弱势合同当事人一方的保护方面,合同篇草案加大了力度。草案增加了住房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制度,即租赁期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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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草案还规定了电、水、气、热力供应人以及公共承运人对社会公众的强制缔约义务,完善了格式条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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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格权编对禁止性骚扰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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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格权编草案对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姓名权和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各种具体人格权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为人格权保护奠定和提供了充分的民事请求权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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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备受关注的法定救助义务、人体组织器官捐赠、禁止性骚扰等热点问题,草案都作出了规定。草案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动或者利用从属关系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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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编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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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中,由于离婚登记手续过于简便,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家庭稳定。婚姻家庭编草案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规定期间届满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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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婚姻家庭编草案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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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编增加打印、录像等新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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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编草案根据我国社会家庭结构、继承观念等方面的发展变化,修改完善了继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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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顺利分割,更好地维护继承人、债权人利益,避免和减少纠纷,草案增加了遗产管理人制度,规定了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职责和权利等内容。为了适应科学技术发展需要,草案增加打印、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为切实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草案修改了遗嘱效力规则,删除了继承法中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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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权责任编完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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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偿搭乘引发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赔偿问题一直以来都有很大的争议。对此,侵权责任编草案给出了明确规定。为既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又鼓励大家助人为乐,草案规定,无偿搭乘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机动车驾驶人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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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完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规则方面,草案还明确了挂靠车辆引发交通事故时的主体责任以及机动车强制保险和商业保险的赔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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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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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如何“两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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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介绍,编纂民法典采取“两步走”:第一步先出台民法总则;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适时出台民法典。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法总则,完成了民法典编纂工作的第一步。当前,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味着迈出了第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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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条文数量多,从提请初次审议到最后出台需要经过较长时间。据了解,本次常委会初次审议时,把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作为一个整体提出;之后,根据实际情况将草案各分编分拆几个单元分别进行若干次审议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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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将之前已出台的民法总则同经过人大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并为一部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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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出台后,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将被替代,不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