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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法院告诉你:一扇房门 躲不了债务
2019-08-22 10:23:04 来源:成都长安网

  2019年8月20日上午10时,成都市某个贷中心机房门终于打开,一名年轻女性神情沮丧地从里面走出,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当场向其送达拘传令,并将其带回法院。


  案情回顾


  被执行人周某与刘某因合作经营花店产生纠纷,后刘某将周某起诉至新都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判令周某向刘某支付经济损失4万余元。因周某拒不履行判决,刘某向新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通知周某到法院处理和刘某之间的纠纷,但周某认为自己与刘某之间的仅仅是民事纠纷,法院没有办法对自己采取强制措施,遂态度恶劣,拒不到场。


  执行现场


  今天,执行法官借“执行大会战”专项集中行动的机会,到被执行人周某工作的成都市某个贷中心,向其送达拘传令。执行人员到达周某的工作地点后,周某见势不妙,躲入公司空置的机房内并从内反锁房门。执行人员一再要求周某某打开房门,但周某一直未有任何反应。执行人员遂通过指挥中心连线,向分管院领导汇报请示下一步措施。得到指示后,执行人员一面向被执行人周某喊话并发送短信,劝说其打开房门,一面征得周某工作单位的负责人的同意,做好强制入门的准备。在僵持了近20分钟后,周某终于主动打开了房门,并配合执行人员来到新都法院处理与刘某纠纷。


  到法院后,周某向执行法官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履行了全部义务,考虑到周某人年幼的小孩需要照顾,且其认错态度较好,执行法官未对其采取人身强制措施,但对其罚款4000元以示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