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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委政法委深入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整治
2019-08-20 10:02:44 来源:成都长安网

  为确保今年20个农民集中居住区整治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中共彭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确定“六个一”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彭州市农民集中居住区整治工作。


  一、建立一张“病卡”台账。坚持把“群众主体工作法”引入到农民集中居住区整治工作中,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广泛听取居民诉求意见,找准影响整治点位群众快乐和谐的“病根”,通过收集民意,建立整治软硬件“病卡”台账,提高居民参与度。


  二、明确一套组织体系。按照“先自治后整治”的原则,成立院委会或业主委员会,有条件的农民集中居住区整治院落成立党组织并开展党组织活动,院落自治组织一般由3-7人组成,根据院落居民授权,切实有效地管理好院落日常事务。


  三、完善一批基础设施。按照因地制宜要求,对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四防”建设、环境卫生、活动场地、公共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进行整治,在居住区重点区域安置视频监控系统,增设防盗刺、防盗伞等安防设施,并完善健身区、衣物晾晒区、休闲椅、非机动车停放棚、汽车停车位等基础设施。


  四、打造一个主题文化。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和彭州传统历史文化,以川西平原丰富的历史传统文化为中心,通过对“院、墙、水、林、田”进行改造,植入文化元素,使整治院落与“仁、义、礼、智、信、法”文化主题相结合,全面提升院落文化氛围及居民文化水平和道德素养,共建“整洁美观、生态宜居、祥和有序、邻里守望、诗礼传家”的现代新型美丽乡村。


  五、搭建一个沟通平台。通过院落代表搭建沟通平台,反馈民声民意,一方面切实把群众对院落整治的诉求具体化、细致化,确保院落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不断提升群众对院落整治的满意度,真正得到院落群众的大力支持。一方面充分发挥院落平台自治组织议事场所、党员活动点和居民沟通交流、文体活动场所等作用,为院落居民提供意见收集、养老助残、纠纷调解、社会治安等人性化、零距离的便民服务,实现“小事不出院落、大事不出社区”。


  六、落实一套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居民公约、一院一档动态管理制度、院落公示制度、院落卫生制度、出租房屋公约和门卫管理制度等院落居民自治制度。二是建立院落财务管理制度,通过院落自治委员会的管理以及街道相关政策上给予帮助和扶持,使院落形成长效稳定的自治管理。三是强化院落组织自主自治意识,提高院落居民对院落管理的参与度,实现“被管理”为“群众自己管理”,居民事务真正“院落化”,群众自主管理院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