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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出台意见
2019-07-05 08:40:51 来源:四川法治报

省司法厅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出台意见

  

让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

  

  本报讯(记者兰楠)昨(4)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日前,省司法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22年,我省全面建成以司法所为主导的常态化、全业务、全时空农村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体系,让司法所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意见》提出,要通过加大“12348”法网和法律服务热线推广力度,力争2021年底前,达到除民族地区以外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线上5分钟响应,线下及时提供服务。通过全面推广“所所对接”模式,逐步实现律师事务所与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司法所对接,经济发达地区司法所与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司法所对接,切实解决民族地区、贫困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充分问题。

  

  同时,要充分利用司法所贴近基层、群众信任优势,把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配合公安部门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涉乱案件,增强基层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实施意见》明确,要发挥司法所承上启下、统筹协调的重要作用,整合各类法律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力争到2022年全面建成以司法所为主导的常态化、全业务、全时空农村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体系,积极服务和保障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助力全省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