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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举行
2018-01-24 02:27:30 来源:四川法制报

  23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在成都举行。会议对新一届代表构成、地方立法工作等情况进行了介绍。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新一届人大代表构成呈现出“两升一降”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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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按程序开展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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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我省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代表选举各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确认代表资格的887名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具有广泛代表性,与十二届相比,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有所上升,工人农民代表191名(其中农民工代表3名),占代表总数的21.5%,增加1%;专业技术人员代表119名,占代表总数的13.4%,增加1.7%。妇女代表227名,占代表总数的25.6%,增加2.5%。同时,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有所降低,共237名,占代表总数的26.7%,降低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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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批准地方性法规3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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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还介绍了我省市(州)地方立法工作的情况。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主要有三个特点:各市(州)均已制定规范立法活动的地方性法规,做到程序规范先行;各市(州)围绕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制定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研究论证立法项目,积极稳妥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各市(州)着重针对本地方特有问题开展立法,在增强特色上下功夫,将实践中成熟的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到目前为止,省人大常委会已批准各市(州)制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实体性法规3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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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多部门建立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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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省监察委员会主任,任命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推进相关工作,根据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的任务分工,明确省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承担监察委员会产生的有关具体工作任务,根据中央和全国人大对改革试点的时限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倒排工期,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落实;将省监察委员会产生工作与省人大换届工作紧密衔接,将选举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列入省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事项,组织研究选举方式、完善选举办法。同时,积极与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建立协调衔接机制,加强协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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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徐毓蔚 曾晶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