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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扎根山区法庭 执着坚守铸警魂
2021-05-13 17:43:35 来源:成都长安网

  人物简介:


  陈炳宏,男,198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2009年开始在大邑法院担任司法警察。曾多次受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嘉奖、被成都市总工会授予“成都市五一劳动奖章”,多次荣获大邑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被共青团大邑县委授予“爱岗敬业好青年”荣誉称号。


  “总是满怀热忱和正义”,这是许多同事对陈炳宏的评价。2009年2月,正值青春的陈炳宏穿上制服,走上司法警察的岗位。之后的十年时间,他扎根地处偏远山区的花水湾人民法庭,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也没有催人泪下的事迹,但正是这份默默坚守和司法为民的情怀,像一束阳光,洒在人民身上,照亮群众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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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他是正义“幕后人”


  陈炳宏对工作总是充满热忱,即便身在山区,即便只是做着司法正义的“幕后人”,但他却尽职尽责、从不敷衍。无论是押解、看管、值庭、值班还是法庭安全保卫,一份份日常任务看似简单重复,他依然一丝不苟完成。


  花水湾法庭地处偏远山区,地质条件复杂,执行送达任务经常要跋山涉水、顶风冒雪。有一次,当事人的家坐落在车辆无法通行的山顶,送达途中,恰逢天降暴雨,为了能及时将法律文书送到当事人手中,陈炳宏将文书捂在胸口,一步一滑走了十多公里泥泞山路,直到顺利完成送达任务。“早一点送到当事人手中,他们也能早一点安心”,陈炳宏如是说。


  十年里,这样的例子多不胜举。“在岗一分钟,就要站好一班岗”,这句话是陈炳宏工作的生动写照。在花水湾法庭任职期间,陈炳宏协助办理、值庭案件1000余件,安检10000余人次,依法押解看管被告人3400余人次,查缉违禁管制物品10余件,执行司法拘留7人次,逐步成长为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文明的司法警察标杆。


  恪尽职守、敢于亮剑,他是人民“守护神”


  在花水湾法庭担任司法警察的十年里,陈炳宏经常会面对当事人违规持有管制刀具、枪支的情况。为了维护好法庭的司法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陈炳宏心中时刻绷着一根弦。也因如此,每当有危机情况出现,他总是在第一时间冲出去化解隐患,处置危机。


  一起离婚案件立案过程中,原告陈述其丈夫经常对其实施家庭暴力,还曾使用自制火药枪威胁不准离婚。陈炳宏敏锐地意识到其中隐藏的危险,立即将当事人可能非法持有枪支的情况通报当地派出所,并自愿配合前往收缴。当被告情绪激动地挥舞枪支,并扬言要开枪时,他又不顾个人安危,主动上前与被告交流,从“法、理、情”等方面安抚其情绪。经过耐心劝解说服,被告主动向公安机关上缴了火药枪1支、火药1盒、铁砂弹丸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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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请缨、冲锋在前,他是抗疫“急先锋”


  去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作为大邑法院党员先锋队的一员,陈炳宏立即放弃休假,主动请缨、冲锋在疫情防控前线。从大年初三起,在大邑县鹤鸣镇大坪村,他每天戴着单薄的口罩和医用手套,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全力协助大坪村做好入户排查、巡逻宣传、卡口检查等疫情防控工作。遇到试图不顾防疫要求强行闯关或是不戴口罩的群众,他耐心地劝导;遇到不理解村民的责骂和侮辱,他始终挂着微笑,耐着性子和对方沟通,“我不觉得委屈,我心里只想如何做好疫情防控,如何确保村民健康”。


  过往的优异成绩并未让陈炳宏骄傲自满,在回到院机关工作后,陈炳宏开始更加勤练警务技能、射击技能,不断提升个人综合素质能力。因为他知道,在这样崇高的事业中坚定不移,无论在偏远山区法庭还是县法院,只要用心用情做好每件事,就会铸就不朽的警魂。

编辑:苏彦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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