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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静: 用善良的心传递法律的温度
2019-08-22 08:58:27 来源:四川法治报

李静在工作中



担任新平法庭庭长期间,李静经常主动到当事人家中调解矛盾



  本报记者 曾昌文 赵诗柯 文/图

  

  人物小档

  

  李静,中共党员,1971年12月出生,青川县人。2009年2月就职新津县法院,先后在新平法庭、调解速裁庭、邓双法庭、新平法庭、民一庭工作,现任新津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因工作突出,荣获“四川省‘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成都市优秀共产党员”“成都市法院办案能手”等多项荣誉。今年7月1日,李静被省委表彰为“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

  

  “我就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这是李静见到记者说的第一句话。

  

  在和记者的交流过程中,李静始终温言细语,让人难以将她和威严的法官形象联系起来。一提起工作,李静立刻就打开了“话匣子”,将她扎根基层法庭近三十年的经历向记者娓娓道来。

  

  两次做“新人”

  

  坚守基层26年

  

  生于青川长于青川的李静,1993年大学毕业后进入青川县法院工作,一直到2008年底。16年的磨砺,让李静成为了青川县法院的骨干法官之一,担任该院立案庭庭长兼信访办主任。“刚调到新津时,我已经三十七岁了。说实话,当时的心情很忐忑。”2009年,李静就职新津县法院。初来乍到,李静从庭长变成一名普通法官,心里还是有点小小的落差。但她很快沉下心来,把自己当作一个新人,多请教多学习。

  

  相较过去工作过的法院,新津县法院受理的案件类型更复杂,有些案件类型甚至是李静以前从未见过的。眼看桌上的卷宗越堆越堆高,李静发现,已经没有时间去慢慢适应了,唯有付出的比别人更多的努力,以最短的时间恶补相关专业知识。于是,各式各样的民商事专业书籍,相关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示范性案例堆满了她的案头,书册上密密麻麻的笔记无不述说着读者的勤奋。“人都是被逼出来的。不逼一逼,你永远不晓得自己有多大潜力。”李静告诉记者,刚到新津县法院工作那阵,身边除了正在上小学的女儿,就没有其他亲人和朋友。丈夫远在青川工作,她要一边上班,一边照顾女儿。为了工作家庭两不耽误,她比以前起得更早,睡得更晚。丈夫到新津探亲时,她忍不住“抱怨”。心疼妻子的丈夫劝她申请再调回青川,而生性不认输的李静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丈夫的建议。“困难再多,总有办法解决。”李静说。

  

  经过几个月的加班学习和锻炼,李静很快就展现出了自己扎实过硬的基本功。到新津县法院工作的第一年,李静就成为了当年该院办案数量较多的法官之一,且没有上诉和改判案件。“静姐最大的特点就是务实、爱钻研,无论做什么,她都会争取做到最好。”李静的同事,现任新津县法院新平法庭副庭长的邓万坤提起李静时眼里满是佩服。

  

  案结事不“了”

  

  更多功夫在案外

  

  做为一名在基层法庭工作多年的法官,李静每天面对的大多是些家庭矛盾、邻里纠纷。这些看似简单的小案,包含了太多的家长里短、世俗人情,如果一判了之,恩怨未了,情仇未断,还会埋下更多的隐患。

  

  如何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是李静经常思索的问题。所以,无论是在诉前调解还是诉讼中调解,她都会根据案情的需要,适时邀请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合力化解纠纷。

  

  李静告诉记者,她曾审理过一起九旬老妪状告七旬儿子的赡养纠纷案件。一件看似简单的赡养纠纷,因被告本身亦为老人,且身处农村,基本靠子女赡养,无其他经济来源的特殊情况导致案件变得复杂。经过多次走访,李静发现,被告因怨恨母亲以前处事和分配家产不公,故而态度强硬,并扬言:要钱一分都没有,要命有一条。考虑到被告的特殊情况和强硬态度,亦为了保障原告能顺利安度晚年,李静认为,此案宜调不宜判。为此,李静邀请了原、被告所在的乡镇、村社的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一起,对被告展开了“逐轮劝导攻心战”。经过轮番地攻心,被告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向母亲认错,高高兴兴将母亲接回家。

  

  新平法庭辖区包括五津街道办、新平镇、兴义镇、文井乡四个乡镇,辖区人口近13万人,接近全县总人口的一半。李静在新平法庭任庭长期间,辖区因征地拆迁等原因,赡养、抚养问题日益突出,法庭在李静的带领下建立了赡养、抚养案件回访制度,通过电话访问、专门走访、集中回访等多种方式解决案件“后遗症”,化解社会矛盾,把老人与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落实到实处。“不仅要考虑群众合法权益,还要满足群众的情感需求,让每一起案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李静认真地说。

  

  法不外乎情

  

  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

  

  “法官和医生一样,都是给人看病的,医生治的是身体的病,法官治的是人思想上的病”李静说,民事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密切,所涉及的案件无不表现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所以,要当好一名法官,特别是民事审判法官,要做到法理和情理的统一,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很多人把金钱看得很重要,而罔顾道德理念和正确的社会价值观;也有很多人遇事不知道找法、不相信法,而信访闹访缠访。光靠法院一纸判决裁定或法院自身各种便民、利民举措已远远无法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各种各样的民事纠纷见多了,我有时也会感到非常的无助,无能为力。”李静告诉记者,这些案件对她思想冲击很大,让她开始从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上找切入点,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和多级联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于是,青年党员法官服务小分队、法官驻村联系点、“法官诊疗室2.0版”应运而生,由基层网格员+乡贤力量+行政专业力量+法官指导的多级联动新格局形成,线下线上网络平台共同治理工作模式建成。

  

  今年年初,眼看春耕就要开始了,家住新津县花源镇某村的黄某和儿子黄小毛(化名)却因土地租赁的租金分配问题闹到了法官诊疗室。坐诊网格员小吴接待父子俩后,立即电话邀请了本地乡贤“杨三哥”来进行线下共同调解,并通过手机APP连线网络平台值班法官进行调解、咨询,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双管齐下,最终父子俩握手言和。

  

  近年来,无论是类似于黄某父子这种“鸡毛蒜皮”的家事纠纷还是涉及几百上千人的房地产纠纷案件,均通过多级联动平台得到了妥善化解。新津县法院“法官诊疗室”多方多元的新格局,将自治、法治、德治紧密结合,通过做实做细平台布局优化、解纷流程优化以及诊疗内容优化等工作,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在新津县法院不断深化司法为民宗旨,诉源治理实质化,建立破产工作‘府院统一协调机制服务保障成都市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李静贡献了重要力量。

  

  2017年、2018年,新津县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连续两年被成都中院评为“先进单位”。

  

  坚守法律初心

  

  扞卫社会公平正义

  

  法官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审判人员,依照事实和法律,公平、公正地处理每一件案件。如何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一方面需要制度的约束,另一方面更需要法官自律,需要法官具有一颗敬畏法律、刚正不阿的心。

  

  李静回忆说,她从小就对法官这份职业心驰神往:“小时候看见穿着一身制服的法官觉得特别神气。”刚进入法院工作时,她感到无比自豪,“在社会不断变革的今天,人民群众越来越多的司法需求也让这份工作面临着不少的困难。”“但这并不影响我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的追求。一名好法官首先要有善良的心,用善良的心去传递法律的温度,法官的‘初心’应是做一名有‘良知’‘良心’的好心法官。”李静表示,26年沉淀下来的责任和良知,让她更加审慎地担负起了法官有限权力赋予的无限社会责任,在法槌落下的声音里,让每一个当事人倾听到公平与正义。“我的初心就是永远保持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治建设的忠诚和信仰,对法官这个职业的崇尚和热爱;使命就是运用法律扞卫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用大脑和智慧去明辨事实,衡量轻重,分析法律。”李静告诉记者,她要以法明德、以法化人,让遵法守纪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让社会充满正气正义!


编辑:孙小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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