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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河畔追梦人
2019-07-25 09:13:59 来源:四川法治报

永宁河畔追梦人

  

——中国十佳法庭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法庭17年辉煌历程纪实

  



法官下乡办案


江宁法庭全景


全省家事审判研讨会在泸州市纳溪区召开


巡回审判途中

  

  豆雪霞 李雪 本报全媒体记者 杨元禄 文/图

  

  前不久,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洪汛作客人民法院网,与全国网友在线交流泸州两级法院审判改革经验,14分钟的在线访谈节目,吴洪汛一半以上的时间都围绕一个主题——家事审判改革,向全国网友隆重介绍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法庭。一个基层法庭,为何在吴洪汛心目中有如此重的地位?

  

  中国十佳法庭、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党员先锋工程”基层联系单位……永宁河畔、321国道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法庭二楼的荣誉陈列室内,满满一屋的各级奖牌,不仅记载了江宁法庭从女子法庭到家事法庭17年来的辉煌历程,也承载着17年来江宁法庭6任庭长和女法官们,前赴后继执着追求的人生梦想。透过荣誉背后的故事记者发现,永宁河畔,巾帼累建功,折射出的不仅是女法官们弘德厚法的人生价值观,更是司法文明和司法进步的一个缩影。

  

  A

  

  女子法庭:巾帼建功“三特色”

  

  2002年3月8日,四川首个女子法庭挂牌江宁法庭,她们便响亮提出“情理寓法调判促和”的江宁精神。17年来,她们不仅将“和”为贵的理念贯穿到实践中,还探索出“三大特色”。

  

  2004年,江宁法庭被最高法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评为“2004年中国十佳人民法庭”和“全国优秀人民法庭”,被最高法授予“人民调解工作模范人民法庭”称号,2007年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特色一

  

  提炼法庭精神:情理寓法 调判促和

  

  悠悠万事,发展为先,和谐为大。新组建的江宁女子法庭审判工作任务繁重,负责处理4个镇、3个社区居委会共51个行政村、420个农业社10.4万人的民事案件。法庭6名女干警用3年多的时光,通过发挥女法官耐心细致的亲和力和感召力,全力开展便民审判和诉讼调解工作,审结民商案件2000余件,实现高效结案率、调解率和自动履行率“三个90%”和低上诉、低申诉,审判综合效果好、法官形象好“两低两好”,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并为群众提供简易诉状700余份,减免诉讼费20余万元,赢得了老百姓的信赖。“情理寓法,调判促和”这八个字,不仅是江宁女子法庭在全国基层法庭中率先提出的“法庭精神”,更是江宁法庭开启辉煌的一大法宝。

  

  情理寓法,即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将案情、民情、对老百姓的感情和文化传统、价值观念融入司法活动,使情、理、法三者辩证统一,避免讲情不讲法,讲法不讲理。

  

  调判促和,即法官在处理案件时,以促进邻里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为最终目标,将“和”字贯穿到司法活动始终,作为审判工作的检验标准,无论采取那种方式结案,都要体现和解、和气、和睦、和谐的司法目的。

  

  ●典刑案例

  

  93岁高龄王婆婆起诉3名女儿赡养纠纷一案,因大女儿、二女儿一直拒绝到庭应诉,抵触情绪较大,于是承办法官多次上门了解她们的困难和拒绝赡养缘由,同时耐心地向她们释法明理。最后,对赡养老人的事宜,3名女儿达成了一致意见。

  

  特色二

  

  总结调解经验:和风细雨 念好“32字经”

  

  2004年,江宁法庭按时任最高法院院长肖扬“能调则调、多调少判”的民商审判理念,学习宋鱼水“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职业理念,总结提炼出“合法自愿、说服教育、情法并用、换位思考、找准症结、把握时机、借助外力、增加理由”的“32字调解法”,其经验很快在泸州两级法院推广。10余年来,江宁法庭调解率一直名列泸州两级法院前茅。

  

  对调解工作,女子法庭法官们是这样理解的:“开庭不是唱戏,能和风细雨就不要锣鼓喧天;执法不是斗狠,调解不是和稀泥,能活血化瘀就不必伤筋动骨。”

  

  女子法庭受理的大多是家庭邻里、鸡毛蒜皮的矛盾、纠纷,案件“标的”往往以百元计。在偏僻山村,因一点点“小事”闹到村、镇,几经调解不下,再闹上法庭的并不鲜见。闹口角纠纷的,可能就为几句话;闹赡养费的,可能就为几十元钱。女子法庭的法官们深知“一脉不合,周身不遂”的道理。她们说,和谐社会的根基,在基础,在每个社会细胞,在人与人关系的调整与和谐中。处理不好,“细胞”的病变就可能扩散全身,影响社会肌体的健康。处理好了,怒气冲冲上法庭,和和气气回家去,一个案子教育左邻右舍一大片。“解决小纠纷,避免大冲突,解决小矛盾,促进大和谐。”面对纷繁社情民意,女法官们以此工作原则为指导,为基层治理另辟蹊径,成效显著。

  

  ●典型案例

  

  某地产公司、某建安公司拖欠罗某某等346名农民工工资一案,罗某某等人多次催收无果后,遂向江宁法庭求助,引起广泛关注。江宁法庭确立了以调解为主的工作思路,采取化整为零的创新调解方法,将346名农民工按泥工班、修路班和综合班分别多次做工作,终于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并督促二被告于春节前兑现,成为四川“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基金”援助第一案。


特色三

  

  创新工作方法:“一三四一”法 司法为民情

  

  江宁法庭女法官们说:“老百姓心中有杆秤,法官只有便民、利民、护民,这才有公信力,社会才和谐”。

  

  身处司法一线的女子法庭女法官们,用她们“多一份公正、少一份私心,多一份调解、少一份判决,多一份创新、少一份遗憾”的工作理念,跋涉在绵延山岭、田间小路,不仅为司法改革提供全新的经验,也为如何构建和谐社会,交出了一份“破题之作”——江宁法庭独创的“一三四一”工作法。“一”即服务方式上推行“点菜式”服务,排忧解难在一线:针对群众、企业、党委、政府的需求主动提供法律服务,需要什么,就提供什么。“三”即服务内容上突出“三上”家门,贴近群众零距离:上门办案,通过巡回审判、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开庭、上门送达等方式,将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上门普法,利用案例、普法读本等,抓住重要节点,送法上家门、上村社、上集市、上学校;上门帮扶,以“1+N”“走基层”“精准扶贫”等工作为载体,通过看望慰问、案件回访、法律援助等方式帮扶群众送去温暖。“四”即服务态度上提倡“四心”为民,彰显巾帼情怀:爱心,涉弱势群体时,优先立案、快速审判、及时化解,保障困难当事人实现诉权;耐心,接待当事人时,耐心倾听、耐心沟通、耐心释法,引导当事人合理解决问题;细心,在受理案件时,细化职能、注重细节、提高质量,以贴心的服务赢得群众的信任;公心,在面对考验时,不吃不拿、不偏不倚、公开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即服务效果上力争实现“一个”目标,确保群众满意:案结事了人和。

  

  ●典型案例

  

  2014年1月14日,纳溪区天仙镇刘某驾驶无号牌摩托车,将上班路上的魏某撞倒,造成魏某面部和小腿不同程度受伤,而刘某也在事故中因头部受重伤卧病在床。同年3月28日春雨纷纷,江宁法庭的女法官与魏某一起,赶了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来到刘某的病床前。经调解,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B

  

  家事法庭:家事和为贵 主打创新牌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2015年9日,泸州市纳溪区法院顺应司法改革大潮,将“全国十佳法庭”江宁法庭组建成为泸州首个家事法庭,集中管辖全区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着手开展家事审判的改革与探索,拉开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序幕。2016年8月,纳溪区法院被省法院确定为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历经3年探索,纳溪区法院及江宁法庭全力打造出“1+N”家事审判模式,即:以不同家事案件为“1”,引入“N”种工作机制,以法院主导为“1”,与“N”个部门协调联动,形成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合力,有力助推基层治理、促进社会和谐。

  

  2017年,全省家事审判改革探索与创新研讨会在泸州市纳溪区召开,江宁法庭不仅作为与会代表重点考察参观点,而且纳溪区法院在大会上作经验交流主题发言,以“1+N”工作模式,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家事审判改革的创新发展。

  

  2018年5月,最高法院原专职审委会委员杜万华,调研江宁法庭并指导家事审判工作时指出:江宁法庭软、硬件建设方面达到相当高的程度,调解纠纷的网络已延伸到村一级,希望纳溪区法院继续对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及家事诉讼特别程序进行探索尝试。

  

  亮点一 法院主导,各界力量大联动

  

  与检察、公安、妇联等12个职能部门联动,建立反家庭暴力中心及临时庇护站,实现家庭暴力全面防控、综合治理。2017年3月1日,泸州首个“反家暴中心”和“临时庇护站”落户江宁法庭,接到暴力投诉85次,为9名家暴受害人提供临时救助,发出人身保护令35份,迈出了纳溪区反家暴工作重要步伐。

  

  与妇联、镇(街)、村(社)等联动,建立三级家事调解网络。以家事法庭为中心,在全区15个镇街设立“家事调解”站,站下各村(社区)设立“家事调解”点,采用“法官+妇联干部+志愿者”专兼职结合的“三三制模式”开展工作,形成家事纠纷化解常态化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起理性化解家事纠纷、修复家庭关系的全覆盖体系。截至目前,该网络共化解家事纠纷563件。

  

  与高校、社会机构等联动,聘请高校心理学专家对有需要的家事案件当事人,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以及委托社会机构对家事案件中涉及的未成年人居住生活、学习情况等进行全面深入调查,以弥补自身力量不足,让家事审判更有学理深度和社会基础。截至目前,共邀请专家30次,接受心理干预60余人,购买社会服务9次。

  

  亮点二 因案施策,多起典型案全国关注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原则的前提下,江宁法庭大胆探索创新,建立离婚冷静期、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等制度,并因案施策,多起典型案例在全省乃至全国引起较大反响,获得一致好评。如创新性地引入关工委对未成年当事人父亲死亡留下的赔偿金进行共同监管,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支持妇联代未成年人进行诉讼,此案入选第二届四川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全省首例由民政局申请撤销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并指定民政局担任临护人一案,入选择最高法发布的12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A:卢某强奸未成年女儿小玉(化名)被查实追诉,纳溪区民政局向纳溪区法院申请撤销卢某监护人资格,得到法院支持并指定由区民政局担任监护人。此案成为我省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对该案,最高法的评价是:该案最大限度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较高的社会评价,并为处理该类型的案件提供了可供参考的司法样本。

  

  B:未成年人东东父亲死亡后,留下近100万元赔偿金。东东份额的赔偿金由其母亲或者祖父母监管均可能会侵害其财产权益,为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江宁法庭创新性地引入关工委对该笔赔偿金进行共同监管;涉案未成年人小雨父母长期不履行监护抚养职责,江宁法庭突破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主体的规定,直接以妇联为原告提起诉讼,要求小雨父母支付抚养费并依法予以支持。该案创新了妇联代为诉讼制度,及时有效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亮点三 延伸职能,全力助推基层治理

  

  强调“心中有家,眼中有人”,法官们在审判活动中更关注家庭成员情感修复,更积极主动通过倾听、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更注重平衡家庭各个体利益与家庭及社会利益诉求,让司法有温度、法官有温情。

  

  组建“向日葵”法治宣讲团,50余次主动走进镇街、村社和学校,开展普法宣讲、家风道德教育、心理疏导等活动;举办“家庭学校”讲座12场次,培训妇联等干部280余人次,对赡养案件做到100%巡回审判;引入家事调查、社会观护和跟踪回访等制度,聘请心理学专家对50余人开展心理干预,定期对家事案件当事人进行跟踪回访,积极与企业、社会公益组织等沟通协调,争取帮持资金3.3万元,受益10余人次。同时,充分借助媒体力量,提升人民群众对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2015年9月至2018年12月,江宁法庭受理家事案件1469件,结案1447件,调撤998件,服判息诉率99.8%。2018年6月,来自北京、天津、河南三个省(市)的34名全国人大代表视察了江宁法庭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代表们对纳溪区法院的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经验给予充分肯定。

  

  2015年,江宁法庭被省妇联评为“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2017年,被省法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四川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同年,江宁法庭庭长彭仲芳,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2018年,江宁法庭法官助理豆雪霞,被最高法评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同年,江宁法庭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法庭庭长彭仲芳、副庭长周文婧,被评为“全省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C

  

  领军人物:六朵金花 绽放永宁

  

  都说法律无情,因为它是用来规范人们行为的条条框框,谁触犯法律,都会付出应有的代价;然而,无情的律条背后,同样彰显着女法官们的温度——因为,法官也是人,是人就有七情六欲和人情味。江宁法庭全体女法官们,用侠骨柔情践行着生命的价值,兑现着对人民的承诺;用忠诚和汗水,维护着法律的尊严,播下和谐的种子。

  

  17年来,江宁法庭从女子法庭到家事法庭,共轮换了6任女庭长,被人称为“六朵金花”;17年间,正是在“六朵金花”的带领下,江宁法庭的女法官们,高举司法为民大旗,司法创新的改革路上,前赴后继,届届传承,将法律的温情演绎得淋漓尽致。

  

  潘银书:两把梳子,大姐留下传家宝

  

  “六朵金花”的故事中,首任女子法庭庭长潘银书,最让人津津乐道广为流传。“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六次荣获最高法表彰、四川“十大女杰”等20多项殊荣,是对潘银书13年法官生涯付出的最好见证。

  

  有关潘银书在江宁法庭的众多故事中,两把梳子的故事,一直被当事人广为流传。

  

  2002年,泸天化退休职工徐某花掉半生积蓄购买商品房。合同到期后,房产公司不能按期交房,也拒绝退款,半年内徐某几十次上门追款均无果。失望中,一次偶然的机会,徐某从报上看到关于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潘银书的事迹报道,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江宁法庭找到潘银书。

  

  潘银书十分同情徐某的遭遇,亲自来到卖房单位做工作,并带着相关人员多方走访、了解情况,最终促使该公司按承诺退还了徐某全部购房款。徐某为表谢意,不仅给江宁法庭送来一面上书“秉公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并拉着潘银书的手说:“几天之内就把我焦虑几个月的事情解决了,我知道你们不会收东西,为表达心意,按传统的风俗,我送两把梳子给你们,感激你们为民梳理清纠纷,解决了困难。”事后,潘银书把这两把梳子,作为江宁法庭的传家宝,时刻提醒法官们,别忘了梳子的来历和老百姓的重托。

  

  彭仲芳:传承路上,春风化雨促和谐

  

  现年38岁的彭钟芳接过江宁法庭庭长重任不久,正逢司法审判改革大潮,响誉全国、功勋卓越的江宁女子法庭及时顺应司改潮流,肩负起家事审判改革试点重任。

  

  2015年9月,江宁法庭作为集中审理全区家事案件的专业审判法庭,案件数量众多且涉及法律面广。面对繁琐的工作,本着维护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指导精神,两年间她共审结涉及妇女、儿童案302件,调撤率80%以上,无上诉、上访、缠访案件。她通过案后跟踪、回访帮扶,推动亲情调解、心理修复、人身保护等职能延伸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使家庭伤口得到有效愈合。

  

  彭仲芳承办撤销卢某监护人资格一案,审理前她积极与受害女童所在地的妇联、民政等部门衔接,做好女童的安置工作;审结后,她又多次回访,并促成受害女童每年可获3000元的资助及心理修复费用。有人曾劝她:这种小事社会上多得很,你这样帮她,划得来吗?彭仲芳笑着说:司法为民无小事,漫漫审判道路上路遥方知马力。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彭仲芳为老百姓辛勤的付出,换来“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泸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泸州市三八红旗手”“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称号。

  

  周文婧:新使命,乡村振兴扬风帆

  

  高处不胜寒,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对“六朵金花”中排行老幺的周文婧庭长来说,不仅是压力,也是难得的机遇。新使命新担当,只有迎难而上,周文婧别无选择。

  

  今年3月,司法护航乡村振兴,在泸州两级法院全面启动。纳溪区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四个三”工作思路,作为全院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总攻略”。司法如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成为摆在江宁法庭及新任庭长周文婧面前一道必修题。

  

  面对司法护航乡村振兴的新使命,周文婧已理清思路,她带头从审判组织、调解工作、制止家暴、诉讼程序等多个方面进行家事审判专业化的探索,采用“法官+妇联干部+志愿者(专家、社会爱心人士)”专兼职结合的“三三制模式”,逐步建立起理性化解家事纠纷的家事调解网络,并指导该网络化解家事纠纷80余件。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周文婧怀着一颗仁爱之心,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摆在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此,她形象而生动地比喻道:纠纷双方当事人,就像是两个因为矛盾不知不觉登上高处准备角斗的人,那么这时法官需要做什么呢?我们只需要用轻柔或适当的话语劝说他们,用关爱的眼神给他们以微笑、以力量,然后向他们伸出我们的双手,只要功夫下到位,双方当事人一定会心甘情愿沿着我们精心为他们搭建的台阶慢慢走下来,然后化干戈为玉帛。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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