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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艳:刑法的美德是宽容
2018-04-23 13:54:49 来源:成都长安网


  说到检察官,你可能会想到电视剧《人民的名义》里无私无畏,正义凛然的副检察长陈岩石,还有反贪总局帅得惊天动地的侦查专家侯亮平,他们一身正气、一心为民,用勇气和行动诠释着世间的正义。检察官的形象随着这部电视剧的走红更加深入人心,在成都检察院中,也有着这样一群兢兢业业、克己奉公的检察官们。


  
  王红艳,新津县未成年人检察科员额检察官(简称未检科),专门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检察机关设立未检科,就是要求未检干警必须采取有别于成年人办案方式,低下身和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沟通交流,倾听他们的心声,贯彻 ‘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理念。”


  
  清晨的办公室内,弥漫着昨夜雨后的花草香。“唰唰唰”,翻页声在安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悦耳,诉说着新的一天的开始。王红艳坐在桌前认真地翻阅卷宗,核实案情。


  
  当我们谈论起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王艳红拿出一张珍藏已久的书签,“刑法的美德是宽容”几个字映入眼帘。“我们穿制服的人不应该是硬心肠,‘刑法的美德是宽容’这句话尤其应该体现在未成年人身上,对孩子,我们一定要宽容,要分析他犯罪的原因,找到帮助他的方法。”


  
  “社会上诸多不良因素都有可能成为促使未成年人犯罪的动因。如果将孩子比作一瓶纯净的水,那么社会不良因素则是墨汁,一滴滴墨汁滴了进去,就不再是一瓶纯净的水了,这就要求我们认真剖析诱发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现在的孩子,不仅仅需要物质上的给予,更需要父母的陪伴和教育。我不仅是一名检察官,还是孩子的母亲,生活中,我注重对孩子的陪伴与关爱。”王红艳在说到孩子的时候显得无比温柔。
  


  王红艳与同事讨论一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件。
  


  每办理一起案件,王红艳都会对犯罪嫌疑人开展亲子教育,引导其父母如何与孩子沟通和交流:用耐心代替斥责、用时间代替金钱、用理智代替粗暴。“我儿子的案子由王检察官办理,是他的福气!”这是一位父亲接过检察机关做出的《不起诉决定书》后对王红艳的评价。
  


  “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官,王红艳用温情、温柔、温暖诠释着“刑法的美德是宽容”。

张澜兰/文 柴雨洲/图
编辑: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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