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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兰娟:“无论什么工作,做个有心人很重要”
2018-03-14 14:41:09 来源:四川法制报

兰娟在法院已经工作了16年
  
  刚正与温柔,看似截然相反的两种特质,在我省政法女干警这里得到了完美的融合。坚守公义的女法官、劳心焦思的女检察官、亲和温暖的女监区长,她们用过硬的业务能力和女性特有的细腻柔和,绽放出独有的魅力。
  
  圆圆的脸庞,清秀的五官,亲切的性格,这是记者对省高院民二庭法官兰娟的第一印象。
  
  2002年,主修民法专业的兰娟大学毕业后进入了省高院民二庭工作,这一干就是16年,其中有6年的法官执业经验。而在成为一名正式法官前,她从事了整整10年的书记员工作。“繁琐、单调,但充实。”兰娟说,书记员主要负责庭审记录、材料整理、卷宗归档等程序性事物。女性特有的细心、耐心,能够在这一基层岗位发挥很好的作用。“无论是什么样的工作,做个有心人很重要。”兰娟说,在担任书记员时,她开始有意识地转变角色,更加深入地参与到案件审理工作中,提高自己的总结归纳能力和鉴别整理能力,并积累了不少办理案件的实践经验。
  
  2012年,兰娟通过考试成为一名正式法官。2016年11月,她入额成为一名员额法官。省高院民二庭的商事案件,大多数为案情复杂、牵涉利益较多、争议较大的二审案件,且案件还关系到个人或企业的“钱袋子”,“作为‘挑大梁’的主审法官,办案要更加谨慎、负责。”兰娟说,在审理案件时,不仅要保护原告方的合法权益,也要考虑被告方的经营自由权。
  
  2015年,兰娟在受理一起金融借贷案件时,债权人提出优先对保证人的财产申请诉讼保全。按照《物权法》的相关精神和规定,一般情况下理应先对主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原告提出的请求是否合乎法律规定?保证人对此提出的异议是否成立?在仔细查阅这起纠纷的合同内容后,兰娟发现,保证人在签订案涉保证合同时自愿放弃了法律赋予的后顺位抗辩权利,“也就是说,查封、扣押或冻结保证人的财产,符合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程序合法。”兰娟告诉记者,在与同事的共同努力下,这起案件最终于2017年10月成功调解结案,既保障了案件双方的合法权益,又通过即时给付履行债务,避免了双方矛盾和损失的升级扩大。
  
  记者了解到,2017年兰娟全年办结一、二审、申请再审民商事案件33件,努力实现了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法官本身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我一直坚守在这个岗位的理由。”兰娟说。
  
  记者:曾晶菁
编辑: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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