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治成都
以“检察之为”践行“检护民生”,守护群众“舌尖安全”
2024-04-15 15:15:31 来源:成都检察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崇州市检察院干警再次前往菜市场和超市,开展“生鲜灯”专项治理“回头看”。经调查,这里的肉类零售摊位、蔬菜摊位、水产摊位已全部弃用“生鲜灯”,以强弱适宜的光源,还原食品本来面目。

“市场里没有了生鲜灯,我们在这儿买菜买肉就更放心了。”一居民满意地说。

“生鲜灯”,还是“神仙灯”?

“我在某超市购买生肉时觉得肉很新鲜,但回到家后发现并不新鲜,所以怀疑商家使用了‘生鲜灯’误导消费者。”2023年10月,崇州市检察院在“云尚检”大数据平台收到一条群众反映的举报线索。

所谓“生鲜灯”,就是通过调整光照颜色,使被照射的肉类、果蔬等呈现出比自然光下更为鲜艳亮丽的颜色。因为“生鲜灯”能够显著美化食品的色泽和新鲜度,因此又被称为“神仙灯”。接到举报线索后,崇州市检察院随即对辖区内的市场摊位、超市专柜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部分食品销售区存在不同颜色的“生鲜灯”。在“生鲜灯”的“美妆”下,待售的商品光泽靓丽、新鲜诱人;关闭“生鲜灯”,则仿佛一秒“卸妆”,食品的瑕疵和斑点才凸显出来。

据此,检察官判断:“生鲜灯”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消费者对食品新鲜度的辨识,容易误导购买不新鲜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市场监管”,遇上“检察监督”

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2024年1月9日,崇州市检察院启动“生鲜灯”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全市14家菜市、商超开展走访调查,发现多个经营肉类、熟食、果蔬的商家均存在使用不同品类“生鲜灯”的情况,且对新生效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知之甚少。同时,该院公益诉讼办案队在对消费者进行现场询问时发现,消费者均表示“生鲜灯”的使用影响到自己对购买食物的判断力,损害到自身权益,但不清楚这一行为已经违法。

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对农贸市场“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跟进调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7月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该《办法》正式施行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再使用‘生鲜灯’将属于违法行为。”办案检察官介绍到。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严格依法履职,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堵塞监管漏洞,严守食品安全关,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议进一步加大对经营者的宣传工作,强化诚信经营意识。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采取行动对检察建议提及的问题进行整改,立即在全市开展菜市场、商超大检查,对售卖食品从进货查验记录到供货者信息进行全链条监督;同时对违法商户进行约谈责令立即整改,并现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检察之为”,践行“检护民生”

2024年2月5日,崇州市检察院会同该市市场监管部门邀请举报群众与超市以及生鲜市场负责人一起对“生鲜灯”专项治理成果开展了“回头看”。大家现场均一致认为,对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切实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对农贸市场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截止3月15日,崇州市14家超市、农贸市场的食品销售区照明灯光全部完成规范整治,拆除、替换“生鲜灯”800余个。

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对商超整改情况回头看

“回头看”为契机,检察官与多名店主、商户深入交流,通过现场释法说理,普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新规内容,深入浅出阐明“生鲜灯”危害,进一步强化商户诚信经营意识。“谢谢检察官的普法,我们了解了生鲜灯的危害,以后绝不再使用了。”商户代表纷纷表示。

下一步,崇州市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协同相关部门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