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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便出庭 成都新都法院异步庭审解民忧
2021-06-16 16:28:12 来源:四川长安网

  记者从成都市新都区法院获悉,该院采用异步庭审方式审理了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所谓异步庭审,即同时庭审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同意,采用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在不同时间参加庭审的非同时庭审方式。


  据悉,该案被告系监狱服刑人员。由于其入狱前造成一起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向其提起诉讼求偿。监狱方面提出,仅法院工作人员、律师身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进入监狱,而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系公司员工,不属于准入人员。


  承办法官考虑到因监狱方面管理要求,无法实现同时庭审,且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4000元),为保障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决定采用异步庭审方式审理该案。


  承办法官于前一天组织原告到庭陈述其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提交完整的证据原件,发表辩论意见,并将上述内容完整记入笔录。第二天,承办法官与书记员到监狱继续完成前一天只进行了一半的庭审。向被告宣读庭审规则、释明权利义务,并将原告方的陈述、证据原件等悉数向被告转述、出示,同时认真听取并记录了被告的答辩及辩论意见。被告当庭表示对原告主张的金额无异议。庭审后,承办法官向被告释明了案件所涉法律规定,以及被告权利救济途径,并引导被告好好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承办法官面对原、被告无法同时参加庭审的这一特殊情况,主动作为,积极思考,通过异步庭审,圆满完成了案件的审理。该做法既符合案件的审理要求,也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实体、程序性权利,未加重当事人诉讼负担,体现了新都法院立足审判本职和群众需要,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担当精神。


  四川法治报记者 蒋京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