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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法院审理宣判涉黑重大案件
2020-10-20 15:50:12 来源:金牛区法院

  近日,金牛区法院对骆某等2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公开复庭审理并宣判。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骆某利用其实际控制的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层级关系约束、控制组织成员为其效力,先后网罗被告人蒲某某、庹某某、杨某某等人形成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09年以来,该组织公然多次有组织地实施绑架、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高利转贷、虚假诉讼、妨害作证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侵害公民人身安全和财产权益,造成多家民营企业无法经营甚至破产,严重侵害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破坏正常的法治营商环境,严重破坏成都市辖区内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


  判处组织者、领导者骆某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成员蒲某某、杨某某、庹某某等28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2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等附加刑。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决胜之年,金牛政法战线将进一步坚定信心、决心,全力以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落实,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