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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检察举行生态环境揭牌仪式并发布典型案例
2020-10-19 16:28:02 来源:四川法治报

  10月16日,成都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典型案例发布暨都江堰市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基地揭牌仪式在都江堰市举行。成都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瑶,省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检委会专职委员,部分基层院检察长,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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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现场,都江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达军,都江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开志为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基地揭牌。其后,成都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钱小军进行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典型案例发布。据悉,近年全市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加大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26件77人,批捕19件53人,起诉71件178人,判决60件115人。本次发布15个典型案例,是全市检察机关在开展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工作过程中,办理的具有典型意义的刑事、公益诉讼、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从法律效果上看,这些典型案件办理质量较高,充分体现了承办检察官准确适用法律的专业能力,客观认定事实证据的判断能力和严谨规范的说理能力,为今后办理同类案件、解决检察工作难题提供了样本和示范。从社会效果上看,以上典型案件实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在打击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实现有效震慑的同时,力求让环保意识更加深入人心,让更多人了解环保、参与环保、热衷环保,获得较高社会评价,赢得群众较高赞誉。从政治效果上看,以上典型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常态化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将检力扎根于生态环境保护,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良好司法保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典型案例


  随意打鸟!最高判一年


  2019年9月27日晚,刘某驾车搭乘解某和敬某至成都市郫都区三道堰镇、古城镇交界处林地,利用夜间照明方式行猎,刘某用弹弓发射弹珠打鸟,解某、敬某辅助使用夜视仪、强光手电筒照明猎杀雀鹰一只、珠颈斑鸠二只。雀鹰、珠颈斑鸠由敬某提回家拍视频发到微信朋友圈后,进行拔毛处理。经四川楠山林业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送检雀鹰为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物种整体价值为25000元∕只,珠颈斑鸠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其物种整体价值为300元∕只。


  本案发生后,郫都区检察院及时提前介入,引导补充侦查取证。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侦查终结后,于2019年11月20日移送审查起诉。12月4日,郫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后,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对被告人刘某、解某、敬某作出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对本案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对涉案鸟制品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提前介入确保案件成功办理


  郫都区院承办检察官对案件证据全面审查后,认为本案涉及的指认现场、是否属于狩猎区、狩猎期等证据固定对案件定性很重要。针对本案缺乏的证据,深入研究法律适用问题,查阅了相关规定提前介入,在审查逮捕阶段指导侦查,补全证据,为案件定罪及量刑作出充足的事实和法律准备工作;


  在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其认为打几只鸟被,觉得很委屈。承办检察官以案说法,并鉴于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身患绝症,启动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快诉快审。实现案件办理法理和情理双结合。


  鉴于本案中雀鹰已经死亡,对生态环境已经造成损害,检察机关积极会同法院,从罚金的收取、到罚金的使用做到全程跟进,确保履行到位,实现惩治犯罪与环境修复、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