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治成都
蒲江法院“三个抓实”提升办案质效 管理中心工作取得实效
2020-03-25 15:04:42 来源:成都长安网

  蒲江法院落实“管理提升年”相关工作要求,以“三大中心”建设为抓手,完善司法供应链管理体系,升级审判管理,优化法官业务辅助,努力让法官办理的每一个“司法作品”(案件)都合格并力争优秀,确保法院办理的案件“不带病出院、不带病入库(归档)”。2019年以来,质检文书3000余件,抽检1000余件,瑕疵率为3.68%。


  一、抓实关键制度运行,确保文书质检全覆盖


  明确质效管理中心工作定位,厘清管理职责,抓实队伍建设、标准制定、关键制度运行。一是优化质检员队伍配置。多元化配置全院质检员队伍,案件数量较少的部门由庭长担任“质检员”、案件数量多的部门由庭长和法官助理担任“质检员”,并配备1名法官助理或书记员作为兼职质检员,共有12名干警入选充实队伍配备,确保人员全覆盖。二是制定规范质检标准。先后制定《关于建立办案质效管理中心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办案质效管理中心实质化运行的意见》等制度,坚持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岗位规范操作手册,开展素能专项培训3次,强化质检员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确保队伍稳定性。三是畅通质检运行流程。推进落实“纠错软件先行检查提示,质检员后续核对查验”的基本工作流程,确保文书质检无死角。实行“校对结案”原则,文书校对流程纳入案件结案标准,由档案部门统一对报结案的文书校对程序进行审查,无文书质检流程的案件不予结案,确保所有案件文书校对全覆盖。


  二、抓实重点监管环节,确保文书出门严把关


  抓实文书送达当事人、卷宗归档及文书上网公开三个关口监管,增强办案质效管理中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3+1”自检模式“监控”文书出库。员额法官进行自检并对裁判文书质量负第一责任;各庭按需选任质检员,对每份文书严格落实质检要求;文印室质检员负责对所有文书格式、错别字等瑕疵进行校对;办案质效管理中心配置专人每月对结案文书按比例进行抽查并定期通报。目前质检文书3000余份,抽查文书1000余份,倒逼提升裁判文书质量。二是高密度抽查评查“监控”文书公开和归档。用好技术手段,提高文书质检系统使用效率,针对文书经留痕质检,避免文书出现低级错误。扫描归档中心明确1名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质量审核,对档案卷宗质量进行把关;办案质效管理中心配置1名专职评查人员,对全院已归档结案的文书进行高密度抽查,对需要上网公开的文书逐一检查后予以公开。三是分类分级处理问题。对质检和对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畅通分类分级办理渠道,对8份文书中出现的低级错误进行了纠正,并对2份文书中表述不规范的问题,加强面上规范指导.


  三、抓实责任落地考核,确保运行效果优提升


  压实审判管理责任和健全考核制度,确保各类人员履职尽责。一是督促履职尽责。实行“每月汇报”,审管部门每月向院党组汇报办案质效管理运行情况,包括当月抽查文书数量、瑕疵文书问题清单等,督促院庭领导加强审判管理,保障质检员履行职责,真抓、实抓、细抓执法办案工作。二是压实管理责任。明确责任承担方式,被上级法院通报存在瑕疵类的文书,文书审签流转主体的院庭长、办案法官与部门质检员承担同等责任。三是纳入绩效考核。坚持将本院及上级法院质检中心抽检文书反映的问题反馈到相关部门和承办人员的同时,确保问题得以改正,质检结果与法官、辅助人员的个人业绩挂钩。2019年对6名法官及质检员审判绩效予以扣分,倒逼办案人员不断提高文书制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