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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市法院分析近三年涉民营企业案件情况 并提出对策建议
2019-08-08 13:55:35 来源:成都长安网

  为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市法院对2016年至2018年受理的6205件涉民营企业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案件特点:一是民营企业涉诉案件频发。2016年至2018年受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分别为2076件、1723件、2406件,占当年民事案件比例分别为40.94%、31.43%、42.18%。二是纠纷发生领域相对集中。近三年来市法院受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类型主要为房地产类、劳动用工类、借贷类、其他合同类,分别为2606件、933件、667件、1288件,占涉民营企业案件比例高达89%。三是新领域涉民营企业纠纷出现。2016年出现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件,2017年出现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5件,2018年出现网络贷款追偿权纠纷案件193件。四是民营企业案件维稳压力较大。近三年涉民营企业信访案件占信访案件总数的24.69%,此类案件涉案人数众多,矛盾易激化,其处理不仅涉及到众多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关系到涉诉民营企业的发展甚至生存,稍有不慎就极易诱发不稳定事件。


  原因分析:一是忽视规则导向作用。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不重视制度建设、法律人才引进,导致规则意识欠缺,风险防控能力差,矛盾纠纷频发。二是忽视公司治理法治化。我国民营企业管理方式多为家族式和粗放式,常常以人情和经验代替制度,管理规章不完善、账目混乱,且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忽略违法违规成本,导致经济成本、利润成本升高,效率效益降低。三是忽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涉民营企业纠纷发生后,一方当事人通常拖延处理、消极处理甚至不处理,主动解决纠纷意识弱,加之相关行业协会、社区居委会等介入较少,相关部门未建立起完善的纠纷调解机制,另一方当事人求助无门,无奈之下只能诉来法院。


  对策建议:一是积极营造法制环境,引导企业坚持规则导向。企业自身而言,增强规则意识,注重法律人才培养和引进,确保在重大决策、合同草拟签订、章程制定等方面有专业人员把关;司法服务而言,积极发挥审判工作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引作用,通过民事审判活动及时了解民营企业存在的法律问题,强化对民营企业的规制引导;政府引导而言,定期组织行业开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学习,定期组织行政部门、法院、司法局、行业协会等召开联席会,了解行业当下存在的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机制。二是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行政部门而言,严格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权,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活动,加大处罚力度;企业自身而言,优化企业管理结构,规范章程制定,加强各股东、董事、合伙人之间的监管力度,通过内部制约,促使企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经营管理。三是积极探索解纷渠道,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形成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四调联动”新格局,加大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在纠纷化解中的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和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依法调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