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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静默化监管 让案件在轨道内高效运行
2019-07-16 16:46:02 来源:四川法治报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如何做到“放权不任权”,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我省各地法院在实践中摸索出各自的经验做法。在成都,通过全面实施静默化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实现了案件全程可控制、节点可查询、进程可预期;在宜宾,通过全院全员全程监督,对案件进行精准监管,让审判质效得到了显著提升。


  近日,成都市民涂先生来到成都中院诉讼服务大厅。作为案件当事人,他对案件审理期限产生了疑问,“已经2个多月了,不知道案子现在进行到哪一步了?”涂先生在自助服务终端输入相应案号,平台自动生成一份审判效率分析报告,明确给出了审理天数及相关环节耗时天数。看到报告,涂先生的疑虑瞬间消除。与此同时,法院办案系统上自动弹出窗口,将当事人查询情况自动推送给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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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系列操作背后,是成都中院静默化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在发挥作用。面对持续增长的案件态势及多元化的司法需求,2015年,成都中院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工作,并率先开发了办案流程静默化监管系统,于当年在成都法院全面实施。静默化监管系统以网上办案为基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计算机静默化提示、监督为手段,以专门人员监督为辅助,对所有网上运行案件的立案、分案、审理、审限、结案、归档、上诉移送等进行规范有序的动态跟踪、监控和管理等系列活动。


  像“秘书”为办案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从纠纷进入法院开始,将案件每一个运行情况动态‘原汁原味’地记载在流程系统内,通过系统进行过程管理。”成都中院审管办副主任夏南说,该院充分利用既往信息技术,一经初次录入无需重复,不给法官增加更多负担。案件静默化监管机制以案件立案之日为起点,以案件归档结案为终点,对案件审判流程实行全方位跟踪,实现案件进程可视、可知和可控。“它像一个秘书,帮我们准备好案件的所有资料,让我们在系统上一目了然。系统会自动提醒法官每个环节的时间期限,解决法院久诉不审、久审不决和案件超审限等难题。”夏南说。


  像“闹钟”充分保护当事人程序利益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目标。为此,成都中院制定了从院庭长到书记员等各主体权责清单,确保法官、合议庭行权既独立又不任性,院庭长监督管理既放权又不放任。为帮助法官把握办案细节,静默化监管机制对案件重要节点自动信息提示、催办督办,辅助法官按照法定程序推进案件办理。“静默化监管机制将法定期限作为案件监管基础。从立案到审结至上诉,我们一共梳理出183个工作节点与68个监控节点,明确审限变更的适用情形与审批方式,重点监督关键环节拖延办案问题。通过网络办案系统对案件进行动态跟踪、监控和管理,实现案件全程可控制、节点可查询、进程可预期。”成都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静默化监管机制对审限过半、临近的案件分别显示绿色提示、黄色预警,系统自动催办。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异议,规定时限回复;超过规定时限超期回复的,系统自动提交到庭长督促处理;庭长管理期间内仍未处理的,自动提交到分管院领导督促处理,倒逼实现对当事人的权利申请快速反馈。此外,系统自动生成临近审限案件清单,发送院庭领导督促。“静默化监管全面覆盖登记、立案、分案、审理、结案、归档、上诉全过程,实现监管无死角。”夏南介绍。


  像“挖掘机”为审判管理提供大数据支撑


  案件静默化监管机制还通过计算机自动统计庭、人、案的全部流程信息,可深度挖掘电子卷宗,数据双向查验,实现案件信息的及时收集、分析、反馈、校正。对当事人、律师关注的关键环节梳理出32个节点信息,同步推送流程节点短信。律师、当事人也可通过12368热线、司法公开网等渠道查询,满足人民群众的参与权与知情权。“通过构建办案流程静默化监管机制,探索以网上办案为基础,在全程记录基础上对案件开展规范有序的动态跟踪、监控和管理,实现案件全过程可控制、节点可查询、进程可预期,全面实现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可预期、可信任,积极回应社会对司法工作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成都中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2018年为例,成都全市法院共监管各类案件394749件,审结349752件,同比2014年分别增加了125.25%,121.57%;法官人均结案数为320.58,上升9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