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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法院严惩失信被执行人彰显司法权威
2019-03-06 11:24:05 来源:成都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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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高新法院为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保护当事人利益,将一名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失信被执行人拘传到法院,并给予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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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某投资事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王某、杜某(王某、杜某系夫妻)、邱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支付欠款本金70万元及利息,另执行费11584元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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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过程中,经财产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有两台车辆,但下落不明,本院未实际掌握,无法处置,在债权债务关系形成之初,被执行人王某便将自己名下财产进行转移,但其日常出行均开豪车、出入高档消费场所,本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被执行人王某多次承诺履行付款义务但仍未履行,并且无视传唤,且拒不说明情况,不配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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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春雷行动期间,本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但因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未查找到其行踪,故未实际拘留。此后,高新法院依法将本案移送高新公安分局,追究其拒执罪的刑事责任。通过严密的侦查手段,公安机关依法将其抓获。2018年10月,公安机关依法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但在取保候审期间后,被执行人王东仍然无视法院的强制措施,拒绝履行义务,其行为极其恶劣,该案立案近三年,仅执行到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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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执行局局长党军亲自督促坐镇指挥,对被执行人王某进行严厉警告、教育后,被执行人仍不知悔改,为了严厉打击拒执,彰显司法权威,让失信被执行人得到应有惩罚,高新法院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