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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检察院对成都市首例“松材线虫”案提起公诉
2019-02-27 11:08:37 来源:成都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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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检察院受理一起非法买卖被“松材线虫”污染的木材案件,查明事实后以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对买卖双方提起公诉。该案的成功起诉,彰显了检察机关维护生态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有力震慑生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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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明,吝某某明知四川宜宾属“松材线虫”疫区,仍多次从颜某某处购买无木材运输证、植物检疫证书的松木原木,运输至彭州市加工使用。彭州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工作人员在对吝某某的木材加工厂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疑似带病木材,遂抽样送检。经四川农业大学林学院鉴定,送检松木原木样本携带有“松材线虫”。《国家林业局公告》(2012年第2号)已明确将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宜宾县划定为“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材线虫”导致的松树萎蔫病是松树的一种毁灭性流行病,致病力强,治理难度大,带病木材跨区域运送可能引起非疫区发生重大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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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检察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深入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精准化犯罪打击、整体性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实践”的生态检察模式。一是注重把好证据关,为成功起诉夯实基础。通过提前介入案件指导侦查人员搜集固定证据,补齐嫌疑人微信聊天记录、运输林木的车辆运行轨迹、四川农业大学的鉴定意见以及林业部门的相关文件等内容。二是关注污染源消除。积极与木材防疫部门进行沟通衔接,将带病木材全部封运,并进行集中销毁,及时消除疫情蔓延的隐患。三是做好以案释法工作。与林业执法部门协作,深入林区、厂区就森林病虫害防治知识、买卖未经防疫、检疫木材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等内容进行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