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治成都
省政府出台《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的若干规定》
2018-05-17 13:28:00 来源:四川法制报

  记者16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印发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要求一切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代理政府采购事宜,正在代理的,必须依法纠正。《规定》明确,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严禁无预算和超预算采购行为,实现采购行为前提合法;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一切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代理政府采购事宜,正在代理的,必须依法纠正。针对深化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则明确中标、成交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r\n
  
\r\n
  在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方面,要科学合理确定政府采购范围,降低政府采购市场交易成本,系统性加强采购人在邀请供应商、评审专家抽取、社会代理机构选择、采购方式选择等方面的自主权;要规范采购保证金收取及退还,能够通过信用评价或者检验检测等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再向供应商收取保证金。此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保证金。
\r\n
  
\r\n
  记者:夏菲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