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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出台成都首个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决定
2018-05-03 17:56:40 来源:成都长安网

  2日,记者从新津县检察院获悉,该县人大常委会近日全票通过了该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报告,并以县人大常委会名义作出《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据悉,这是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成都市首个地方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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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强调了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维护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权威,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是代表国家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法律权威,县检察院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去谋划和推进,确保公益诉讼正确的工作方向,要求全县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要站在推进依法治县的高度,充分认识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支持县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工作。二是增强行政机关配合意识,《决定》要求县检察院在摸排线索、调查取证时,相关行政机关应积极配合,对照检察建议全面自查,对确属行政不作为或违法行使职权的,应积极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并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县检察院。三是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县检察院要结合实际,对标试点地区先进经验,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检察院主办”的工作格局。四是营造公益诉讼的良好舆论氛围,县检察院要提认知,重宣传,加大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新闻、报纸、“茶馆说法”等宣传形式,多种形式和渠道,深入基层有针对性的开展公益诉讼专题法治宣讲,提高社会知晓度,营造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氛围。五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监督,县检察院要加强对全面落实公益诉讼制度的考核和监督,依法规范检察监督权行使,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以主动充分的依法履职行为,推进全县发展中相关问题的化解,为新津加快建设“成南副中心,滨江花园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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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曾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