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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法院“三依托 三突出” 扎实开展“管理提升年”主题实践活动
2020-03-30 15:33:25 来源:成都长安网

  自全市法院“管理提升年”主题实践活动部署以来,高新法院迅速采取行动,组织学习“管理提升年”《实施意见》及动员部署会讲话精神,召开工作研讨会确定我院“精细化管理年”活动主题,围绕先进司法管理理念,立足高新法院特色特点,走精细化管理之路,通过构建法院精细化管理模式,全面提升法院管理效能,最终实现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是依托三项工作目标,突出管理理念现代化。“精细化管理年”主题实践活动围绕法院办案管理、行政管理、队伍管理“三大管理”,明确三项工作目标。实现法官自主管理,始终将审判管理的逻辑起点定位于通过法官的自主管理达到规范、指导、监督、保障审判权运行的管理效果,通过院长、审管办、庭长、法官四个层级层层压实责任,引导、激励、保障法官自主管理,最终实现法官自主管理。实现三大事务规范、精细、高效管理。始终将规范化作为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和衡量尺度,通过明确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制定司法行政规范体系,推进精细管理,提升办公办事精细化水平,实践标准服务,最终实现法院政务、事务、物务高效运行。建设政治强、纪律严、作风实、业务精、素质优的干部队伍。始终将全面发展放在队伍管理的首要位置,逐步形成择优晋升、多元发展的人才培养机制和人员动态调整、分类管理机制,构建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竞争力,以青年干部为未来推动力的多梯次复合型人才队伍,最终打造一支符合新时代要求的一流干警队伍。


  二是依托三大实施原则,突出管理内容集成化。“精细化管理年”主题实践活动围绕“三大管理”“三大中心”“三大模式”,明确三项实施原则。坚持融合集成原则。主题实践活动要覆盖全院各个部门、各项工作、各名干警,通过完善管理机制、压实管理责任、细化管理措施、提升管理效能,构建和形成办案管理、队伍管理、政务管理三大板块融合集成、运行不悖的管理新机制。坚持协同增效原则。加快建设“三大中心”,健全司法“供应链”管理体系,通过树立现代化管理理念、建立现代化管理组织体系、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构建和形成办案质效管理中心、办案服务保障中心、内外沟通协调中心“三大中心”协同增效、互为支撑的司法管理制度体系。坚持创新驱动原则。始终坚持创新理念驱动改革,不断发挥基层自主创新精神,通过创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法、创新管理模式驱动司法管理改革,构建和形成集扁平化管理模式、一体化运行模式、层级化管理模式于一体的全院全员各管理主体齐抓共管的“大管理格局”。


  三是依托三项实施方法,突出管理手段精细化。以“两会”为切入点。坚持开好“两项会议”,一是目标管理工作会,对全年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督查,对进度落后项目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在有序开展,进度合理;二是审判管理工作会,对审执部门的结案进度、工作态势分析通报,对重点案件、异常情况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反映问题,精准整改落实。以“督查约谈”为着力点。出台关于治理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工作意见,扎实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顿,严肃治理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以信访举报、案件评查发现问题为线索,对法院工作目前存在的弱项、短板,对目标管理推进中的不作为、不担当行为,对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统筹开展问题督查督办,督办效果不佳的再层层约谈。以“结果运用”为落脚点。严格落实督查约谈、案件质量评查、目标推进督办的结果运用,与部门目标考评、个人绩效考核、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内容相挂钩,作为奖励惩处的客观依据和量化指标,实行奖优罚劣,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