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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检察院四项举措推进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
2019-11-06 14:16:12 来源:成都长安网

  基层检察院是检察机关战斗力的基础,近年来,都江堰市检察院在司法体制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等多重改革叠加背景下,从强化理论学习、业务培训、职业保障、文化培育等四项举措,推进新时代基层检察队伍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一、强化理论学习,将党建引领贯穿始终。一是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全院干部职工大会、党组(扩大)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传统学习方式,组织干警集中统一学习党的重要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引导检察干警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增强检察制度自信。用好中检网、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督促干警强化个人主动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重点加强对青年干警在政治理论、纪律观念、职业道德、执法理念等方面的教育,科学引领成长成才和职业发展预期,形成共同价值追求。二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选拔优秀青年干警担任支部书记,切实增强党建工作活力。做实“三会一课”“固定党日”等制度,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模范带头作用,定期讲授党课。通过结对共建、邀请党校老师讲授党课、组织党内知识竞赛等方式,不断丰富党内政治生活。树立“党建+”理念,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科学谋划、合理分解重点任务,促进各业务条线打基础、立长远、创机制,在党建工作有序推进的同时,实现检察业务工作良性发展。


  二、强化业务培训,培育专业精神专业能力。一是加大检察队伍教育培训力度,丰富教育方式,突出学习培训的实战性。分层分类加强正规化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内部学习与外聘讲课相结合、业务培训与业务竞赛相促进的学习培训机制,邀请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高校学者定期举办专题讲座《新刑事诉讼法中与检察业务紧密关联的核心法条诠释与运用》、《民事行政检察实务一男问题解析》等10余次,为干警讲解执法办案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促进干警业务能力有效提升。组织优秀骨干赴吉林大学、延安干部培训学院等名院校和先进检察院交流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参加岗位素能轮训、业务专题培训、上挂跟班学习锻炼等,着力培养政策运用、调查取证、释法说理、出庭应诉等能力。二是建立检委会集体学习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加强学习。加强对最高检新发布指导性案例全覆盖学习,加强对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出台的司法解释等的常态化学习,督促干警用好“检答网”学习平台,干警提问入选省院优秀答疑6件次,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深化“导师制”骨干人才培养机制,搭建“检校共建”平台,引导与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为干警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及便利,努力提高队伍的学历层次。以课题研究、理论调研为牵引,申报成都市院课题3项,本院立项4项,围绕司法实践,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注重对文稿信息、调研综合等方面能力的培养,检察干警在法学类期刊发表论文15篇。


  三、强化职业保障,防止检察队伍人才流失。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逐步建立起以竞争上岗为主要选拔形式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先后提拔和重用3名班子成员,22名检察人员通过遴选成为员额检察官。充分调动和激发青年干警勇挑重担的热情。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与激励约束机制。根据检察人才的特点规律,建立和完善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协检人员的评价标准和手段,合理平衡检察业务办案与司法行政事务的关系,实行检察绩效量化测评、考核与奖惩,以实现有效地激励和监督工作,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机制,使干警始终保持蓬勃朝气和昂扬锐气。二是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根据检察工作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要工作的实际需要科学开展公务员招录、遴选等工作方案,多渠道引进不同业务类别、适应不同工作岗位需求的高素质人才,7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4名干警取得法律硕士学位,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储备。坚持在政治上关怀、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全院干警,努力形成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环境。充分尊重干警个体,全覆盖开展交心谈心,充分了解干警个人能力特点和职业发展期望,强化干警对检察事业的职业尊荣感,将其个人追求与检察工作发展紧密结合,帮助每位干警找准定位,明确方向。


  四、强化文化培育,营造风清气正检察生态。一是注重检察文化建设。根据当地文化特色,打造独具特点的检察文化品牌。结合当地资源禀赋,深入塑造“山、水、堰、道、情”为主题的检察文化品牌,展现了“执法如山,公平如水,师法古堰,传承大道,检民情深”的检察情怀和人文本底。打造多元文化阵地,开设文化沙龙、党团活动室、廉政警示基地、文体活动室等,为干警创造良好文化硬件场所。以文化凝聚检察精神,开展丰富文化活动,如以各类球赛锻炼干警的体魄,增强干警团队意识等,为检察事业塑造了扎实的价值观、自信心和感召力。二是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制定出台《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试行)》《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重点案件质量评查暂行规定》等系类配套工作机制,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立足改革后廉政风险显著增强的实际,强化检察官司法办案内部日常监督、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专项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防止自由裁量权成为“寻租空间”,让“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成为司法常态。着眼“落实两个责任”制度化,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开展廉政谈心谈话,确保主体责任不断压实。